00296257X/2024-16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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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政务公开
2024-11-22
县商务局
县商务局
公告
主动公开
象商务发〔2024〕28号
各有关商贸企业: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4〕106号)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商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补助兑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审核,现下发我县2024年商贸流通统计监专项资金74366元,资金列支市级资金(本年)“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其他商务促进引导项目(甬财经〔2024〕106号)。 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重视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再接再厉,提升统计监测水平。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11.25-2024.11.29),若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前反馈县商务局,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4-65714237。 附件: 象山县商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