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57X/2024-1669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1-22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来 源

县商务局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商务发〔2024〕28号

象山县商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发象山县2024年商贸流通统计监测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商贸企业: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4〕106号)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商贸流通统计监测资金补助兑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审核,现下发我县2024年商贸流通统计监专项资金74366元,资金列支市级资金(本年)“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其他商务促进引导项目(甬财经〔2024〕106号)。

望各有关单位进一步重视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再接再厉,提升统计监测水平。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11.25-2024.11.29),若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前反馈县商务局,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74-65714237。 

附件:象山县2024年商贸流通统计监测专项资金补助明细表.pdf

象山县商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