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481/2024-16738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24-11-28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来 源

县司法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司〔2024〕11号

关于印发《象山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象山实际,制定《象山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杨,联系电话:0574-89387637)

中共象山县委宣传部                     象山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8日

象山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为开展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根据全国、省、市的部署要求,制定全县“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持续擦亮“宪法与浙江”法治金名片,为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八五”普法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象山建设取得的成就。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五、活动安排

(一)举行“渔光曲”法治航线启航仪式

活动内容:县司法局、县港航中心、县渔业局等海上普法共同体单位在石浦海峡广场旅游码头举行法治航线启航仪式及宪法嘉年华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海上普法共同体工作实施。

活动时间:12月2日

活动地点:石浦海峡广场旅游码头

(二)开展法治集市活动

活动内容:县普法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在万达广场开展法治集市活动,包括宪法宣传、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宣传等,切实提高市民主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活动时间:12月4日

活动地点:万达广场

(三)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内容:县普法办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充满感染力、传播力和吸引力的作品,生动展示法治象山县建设取得的成就。

活动时间:12月

活动地点:各单位

(四)开展集体宪法宣誓活动

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宪法知识宣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养成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

活动时间:12月

活动地点:各单位

(五)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学校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以“学宪法 讲宪法”为主题的宪法晨读、宪法学唱、宪法知识问答等宣传活动;举办法治海报设计比赛,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师生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活动时间:12月

活动地点:全县中小学

(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宪法与浙江”宣传月期间,在省、市、县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为精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供法律服务。

活动时间:12月

活动地点:全县各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七)开展法治新媒体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各单位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法治融屏宣传,推动宪法海报、宪法标语在客运站、广场、商圈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在山海万象APP开辟宪法专栏,报刊上刊登宪法宣传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学习的广泛覆盖。

活动时间:12月

活动地点:新媒体、各公共场所

(八)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

活动内容:各镇乡(街道)积极推进“宪法进万家”工作,以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十进”为载体,组织开展宪法宣传。

活动时间:12月

活动地点:各镇乡(街道)

(九)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

活动内容:

1、县委统战部:组织“同心同象·法润民宗”律师志愿服务团开展“法律进千家场所”主题宣传活动。

2、县委老干部局:在老年大学组织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发放宪法宣传资料。

3、县档案馆: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宪法学习活动。

4、县经信局: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讲座。

5、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单位规划展馆、网站等平台同步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

6、县财政局:组织干部观看相关宪法视频;张贴宪法海报。

7、县住建局:开展宪法进工地宣传活动;在丹城公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8、县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知识培训;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开展宪法宣传。

9、县渔业局:对船东、船长及渔嫂等渔业相关人员进行宪法宣传教育;组织水产推广部门面向群众开展宪法宣传。

10、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公立医院职工学习宪法;在流动献血车拉宪法宣传横幅;医院集团总院和部分分院内发放宪法宣传小折页;公立医院下乡义诊发放宪法宣传小折页。

11、县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宪法集中学习;结合工作内容向被审计单位宣传解读《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周二学习开展干部职工宪法宣传;做好普法微视频、拍案说法等宣传工作。

13、县统计局: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开展广场普法活动。

14、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宪法进企业宣传活动。

15、县综合执法局: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小区宣传活动;开展“理论后备箱”移送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监管一件事主题、“综合查一次”工作以及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

16、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设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17、县税务局:开展公职律师“学宪法 尊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青年干部通过专题晨会、观看宣传视频等形式学习宪法,并展开交流探讨;组织公职律师进企业活动。

18、县投资促进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活动。

19、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人民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活动。

21、县建筑业管理中心: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讲座。

活动时间:12月

活动地点: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方向,准确宣传解读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要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面向基层群众。要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普法互动式传播、沉浸式体验。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村文化礼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阵地开展一次宪法宣传。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重点活动安排,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牢牢抓住本领域普法对象的特点与需求,确保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真正让法治文化“融”入生活。请相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信息和照片上报至“村官说法”应用系统“普法责任制”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