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经信局关于《宁波市废塑料加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甬环发〔2024〕8号)的要求,对我县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开展了整治提升。整治完成后,经我局会同相关技术单位验收评估,2家企业环境治理水平达到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目标要求,现将整治提升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象山县废塑料加工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评估结果
序号 | 企业名称 | 整治前 环境治理水平(分) | 整治后 环境治理水平(分) | 是否通过验收 |
1 | 象山海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3.66 | 4.13 | 是 |
2 | 象山石浦西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3.52 | 4.18 | 是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