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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象山县直达资金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16:0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为积极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县结合当地实际和直达资金下达情况,对直达资金作以下安排:象山县教育局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于优抚对象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用于就业补助;象山县民政局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象山县渔业局用于农业产业发展补助。

二、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象山县中央直达资金共支出40652万元。其中直达资金支出主要使用情况: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4681万元,用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1773万元;象山县交通运输局用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5000万元;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2003万元;象山县教育局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297万元,用于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35万元,用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799万元;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655万元,用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517万元,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163万元,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133万元;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于优抚对象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883万元;象山县民政局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944万元;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用于就业补助资金1719万元;象山县渔业局用于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980万元;象山县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象山县房管中心用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78万元。

三、直达机制的主要经验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控工作专班,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我局积极研究部署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审议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督促各职能科室及相关预算单位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支付、使用管理等工作,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担当。

(二)提高业务素质。制定《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直达资金管理内部分工方案的通知》,细化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各类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视频培训班,认真学习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和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掌握资金拨付流程和监控系统指标、支付、企业个人数据导入等操作知识,核实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财政管理平台直达资金数据能否对应,保证基础资料的录入正确无误且详实可查。

(三)综合资金分配。通盘考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增支、“三保”缺口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对财力影响等因素,确定资金分配方案,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相关支出。具体分配情况:一是用于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支出;二是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学生资助经费等相关支出;三是弥补减收增支影响,增强县级“三保”能力,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补贴等项目。

(四)推进资金拨付。统筹安排中央、省和本级三类财政资金,每一笔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接收确认,所有资金“一竿子插到底”悉数批复,及时掌握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和资金拨付。

(五)加强资金监控。立足财政职能,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促进直达资金尽快支付到位、惠企利民、发挥实效。实行名单制台账管理模式,每一笔资金打上“标识”,确保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环节“留痕率”100%,并动态监控覆盖到资金使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做细做实下达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同频共振”,每笔资金流向信息向社会“阳光曝晒”,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直达资金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督促预算单位减少审批流程。对于部门支付资金的项目,县财政局将加强单位之间的联系,在降低资金使用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加快直达资金拨付速度,提高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二)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机制。县财政部门将与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强化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不仅在资金的分配、拨付上,更要加强直达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进一步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加强直达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建立部门之间的反馈评价通道,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直达机制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发挥好直达机制效用,并开展直达资金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让直达资金精准高效发挥作用,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县财政及相关部门及时在县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中公开直达资金工作信息,包括重要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等。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