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4年度贤庠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贤庠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录入贤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决策事项 名称 | 决策事项 执行单位 (部门) | 决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 党建综合办公室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规范》等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执行、决策事项归档等 | 2024年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贤庠镇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