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汇总

《象山县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1月19日至2月19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示。

序号

反馈单位或个人

意见内容

是否采纳

1

潘某某

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应届宁波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建议放宽要求为毕业两年内宁波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不予采纳

理由:该补贴要求是参考《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甬人社发〔2023〕22号)并根据本县财政制定,补贴要求不再放宽。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