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新分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

发布日期:2024-02-27 08:37 信息来源:今日象山 浏览次数:

重塑监督制度框架、建立分级监督清单、配强监督队伍……去年以来,我县创新建立分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深度融合。

依托“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镇乡(街道)司法所”分级协调监督组织架构,全力实现监督全覆盖。2023年,分级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成员单位累计召开联席会议3次,协调解决“一支队伍管执法”中存在的执法问题5个,化解高风险败诉案件12个。

建立分级监督清单,确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实施单位和权限内容,明确县司法局执法协调监督事项13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协调事项6项和镇乡(街道)司法所执法监督事项5项。开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专项监督7次,发现问题2000余件,现已全部督促整改。

同时,创新开展“三员联动”,建立法治监督员开展全面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员参与争议化解,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监督的工作机制。(记者 张伟海 通讯员 叶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