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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27 15:5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 至 2024年2月29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7695

三、电子邮箱:29266398@q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贤庠水厂改扩建(一期)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贤庠镇

3、建设单位: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2月2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象山县贤庠镇贤庠水厂,供水管道工程管线起点为贤庠水厂,沿岑塘线向西敷设至七一省道,管线长度1303m;原水管工程管线起点为贤庠水厂,沿厂前路敷设至樟珠线向南敷设至汤鲁线,最终敷设至珠溪水库,与原水船原水管道连通,管线长度4828m。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扩建工程区、道路广场区、供水管道区、原水工程管道区项目占地面积7.2676hm2,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1月建设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挖填方总量7.75万m3,其中挖方5.61万m3,填方2.14万m3,借方0.10万m3,余方3.57万m3。余方外运至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本项目总投资798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387.2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解决和经营性收益覆盖。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