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委统战部:

由我局协办的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重点培养民营新经济人士的建议》已收悉,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对提案进行专题研究,现就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象山县司法局为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法律资源、提升服务质效,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制定精准化任务清单、组建专业化法治力量、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作为普法重点人群,县普法办将企业普法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每年度印发《象山县有关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落实包括经信、住建、税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总工会等与企业密切相关单位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包含针对企业及员工在内的普法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要求,定期开展入企法治宣传服务。

二是组建专业力量。线上,依托“浙里办”数智普法平台,为民营企业开设线上消防安全、劳动用工保障等多种类型普法知识课程,提高学习灵活性,不断增强企业及员工法治素养。线下,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律之行”法治宣讲团的普法作用,根据民营企业实际需求,安排法律专家、律师定期为企业及职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借贷纠纷防范与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切实提高企业防范自身风险的能力。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梳理风险隐患、解决法律难题与涉企矛盾纠纷的排摸、分析、研判结合起来,零距离问诊把脉企业难点、堵点、困点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通过“送法进企业”“法雨春风”等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开展《浙江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最新地方法规的宣传活动,依法保障和推动县内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象山县司法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