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象山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领会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加强民政法治基础建设,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3年象山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一是推进一把手履职尽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制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确保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聚焦全局法治素质提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重点内容,全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依托夜学等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法,落实行政人员完成党员干部学习网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测评,着力提升民政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明确民政领域普法个性任务,制定《2023年县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各项普法举措。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清明节、慈善日、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开展普法。2023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场。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并举,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与清理工作,确保底数清、数据准。2023年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研究出台《县民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聘请外部律师1人提供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落实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确保质量与有效性。2023年共对2件规范性文件以及18个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象山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的要求,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程序性规定并通过局网做好公示工作,确保重大决策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制定并公示《象山县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厘清执法事项,加强协作配合,明确象山县民政领域共有100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38项部分划转,62项全部划转。二是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利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抓好监管工作,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度,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累计开展6次双随机检查,3次重点专项检查,跨部门率达83.3%,行政处罚赋码率、电子签章使用率、处罚决定书平台出件率、违法线索处置(回应)率均达到100%。三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灵活应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规范案卷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起,移交办案1起。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推进在编干部申领执法证。2023年底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27人,今年完成9名干部新证申领,3名干部换证,当前全局持证率96.43%。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一是民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执法人员存在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手段偏弱的问题。此外,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较为缺乏,执法人员不具备丰富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听证等工作经验。
二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创新。普法手段和方式方法不够丰富,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象山县民政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更好地发挥民生保障职能作用,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效能。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结合象山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象山县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县民政法治建设的推动指导。
二是积极打造民政法治宣传特色亮点。贯彻“八五”普法要求,依托民政行政审批窗口、婚姻登记中心等实体阵地和日常困难群众探访关爱、社会组织走访等业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好民政个性化宣传活动,拓展普法形式和平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持续强化民政执法队伍力量建设。积极推进45周岁以下干部申领执法证,将法律培训作为重点为民政执法队伍“充电加油”,通过开办业务大讲堂、参加庭审旁听、举办法律知识测试等多样化形式,提高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象山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