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浦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石浦镇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以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石浦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在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规范建设、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示范带头学。我镇党政主要领导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重心,系统全面地开展学习培训。二是深入基层宣讲学。我镇以各村委会为基础,发动大联村驻村团队下沉到村,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三是贯彻落实认真学。我镇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石浦镇各项工作当中,将理论知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的精神动力,全力推动石浦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一是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切实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主体责任,编制发布石浦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制定石浦镇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和工作流程。2023年以来我镇共开展合法性审查379次,累计审查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疑难信访件等材料379件。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印发《2023年度石浦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重视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司法所负责人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发表合法性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决策。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涉法涉诉事项处理42件,形成了良好的法治运行机制。

(三)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开展法治创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上金鸡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充分发挥强力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全镇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压实责任制度。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 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 4”全国宪法日等各种法治宣传及法律咨询主题活动20余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到30000多人次。三是健全干部学法机制。制定干部学法计划,深入围绕宪法、农村基层自治、民法典、行政执法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石浦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站位不高,推进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专业人才不足,工作人员中仅1名由法学专业毕业并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专业人才缺口较大,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统筹谋划重点领域法治建设。聚焦重大发展战略,扎实推动重点领域依法行政纵深发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2.持续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我镇将深入开展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广大干部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营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3.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依法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的社会治理氛围。

4.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法治服务实战化、实体化。

5.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聚焦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