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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高塘岛乡林门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06 09:51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高塘岛乡林门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 至 2024年2月8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7695

三、电子邮箱:29266398@q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高塘岛乡林门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高塘岛乡

3、建设单位:象山县高塘岛乡人民政府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横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2月6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象山县高塘岛乡林港村东侧,工程坐标为东经121°52′56 "北纬29°7′27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渔业码头,泊位总长度为76m,含2个400HP渔船泊位。配套建设1座码头后方场地及渔业用仓储等设施,并对两段疏港道路进行提升,一段为渔港道路提升,全长1280m,一段为现有1条渔港与外部衔接的疏港道路路边硬化,道路全长477m。对林港村小桥东北侧岸线进行整治,整治岸线长度106.7m。项目占地面积4.5815hm2,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3月建设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挖填方总量9.32万m3,其中挖方5.40万m3,填方3.92万m3,借方3.65万m3,余方5.13万m3。余方中拆除料0.10万m3、石渣0.12万m3拟运至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疏浚物1.90万m3拟运至虾峙门口外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土方2.56万m3拟运至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钻渣0.45万m3拟运至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本项目总投资45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5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