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7X/2024-16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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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象山县商务局
县商务局
公告
主动公开
象商务发〔2024〕2号
依照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商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宁波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甬财经【2022】1346号)以及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象政发【2022】179号)等文件精神,给予丹东街道海山社区20万元奖励。县商务局于2024年1月25日至2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