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民政局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省、市民政会议精神,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围绕共同富裕、现代社区建设及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等重点中心工作,统筹一体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有效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大村小事、村民说事》作为全省唯一入选中组部选编案例,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得到中央主题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调研肯定,其经验做法被《中国社会报》报道,我县入选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社会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制度改革及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被列入省民政领域改革试点项目。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是围绕“七优享”打造“贴心民政”。牵头9个部门、单位组建“弱有众扶”“老有康养”工作组专班,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弱有众扶”专项组第三季度全市排名第2。

“弱有众扶”迭代升级。在保障机制上,进一步加强低保扩围增效、急难临时救助、主动发现全程代办、“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探访关爱等工作力度,低保和特困救助标准提高到1255元/月及2134元/月,实施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制度改革,被列入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省级试点。2023年1-10月,线上线下开展探访关爱29665人次,送达幸福清单27575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9577.6945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284.3844万元。在服务效能上,积极探索“大救助+大数据”融合,全市首创推出社会救助“码上测”小程序并推广,通过开展低收入对象风险预警监测处置,构建困难群众“精准画像”。高水平推动“物质+服务”帮扶工作,打造“心心‘象’联”助联体品牌,通过三级助联体,链接救助、慈善、志愿等帮扶服务资源,创新救助服务清单制度,形成11个“专业化”服务清单、23个“项目化”服务清单、53个“菜单化”服务清单三张服务清单。1-10月开展各类救助帮扶活动35场次,解决困难群众帮扶需求400余个,服务对象达3000余人次。在未保上,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构建三级联动儿童保护网络,确定18家服务联盟单位,培育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4家,开展专项项目20余项,关爱服务活动20余场,受益儿童累计达1万余名。2023年1-10月,发放各类儿童福利资金1243.7771万元。

“老有康养”提质增效。在普惠共享上,推动养老适度普惠发展,落实高龄津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长期护理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等制度落实,编制象山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统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个维度共同发展,1-9月为2万余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222.6万元,19家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长护险服务。在重点工作上,

着力建设“山海颐养”养老品牌,重点深化“颐养小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省级试点及三级民生项目建设,在高塘岛乡探索利用乡镇卫生院闲置病床开展医养康护融合试点建设,经验做法在《浙里共富》刊登。目前,省、县民生实事工程提前完成,其中2项省项目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进展顺利,为18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备智能服务终端,新增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11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93人,新(改)建标准化老年食堂9家,新(改)建农村互助颐养小院床位100张,完成符合条件居家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25万人以上。在要素支撑上,实施助餐双倍增计划及养老护理员百千万培训工程,开展护理员培训、家庭照护者、认知症照护培训,完成培训人次359人次,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23.78人。开展助送餐服务75.2万人次,村(社区)覆盖率97.28%。

二是围绕“红社领航”打造“品牌民政”。深化社会组织发展体系改革省级试点,围绕创响“红社领航·象益山海”品牌,深入开展“28号党群公益日”、“共富工坊集市”特色服务载体培育、“一站双中心”全覆盖建设、“益园”2.0迭代升级、社会组织培育、社会组织党建试点、“掌上公益”数智场景开发应用等重点工作,形成“红社领航·亲清家园”和“红社领航·救在身边”党建子品牌,建立“红社领航”党群志愿服务队59个,解决困难群众微心愿近200个,受益群众1.6万余人次。依托宁波(象山)社会组织学院,成功举办省品牌社会组织培训班、全省镇乡(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风采展示、“星火”社区社会组织成长营、“慈善+社工”人才赋能等教培活动16期1500余人次,11家结业并获奖的社区社会组织得到4.9万元微创投资金支持。围绕“清廉红社”建设,以“重点+特色+清廉”为内容,大力推动县、镇两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清廉专区全覆盖,推进党务、财务、业务“三公开”活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约谈社会组织32家。促进“慈善+社会工作”融合,新成立东红慈善等3家基金会,实现新增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分别达8个和210元,东西部和山海协作结对项目3个共30万元,慈善一日捐收入近300万元,18个“一站一品”项目集成服务服务5400余人次。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全市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三是围绕“现代社区”打造“幸福民政”。“五定”改革持续深化,完成新设立海宁社区和番头社区编码核定。强化减负增效,推进村社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行动,梳理制定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分类打造社区阵地,推进城市社区分类治理,打造2个分类治理品牌和1个分类治理实训基地,实施10个分类治理“微项目”,推广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挖掘5个社区治理“达人”,累计建成社区服务综合体6个,居民会客厅4个、小区自治服务站10个。社区治理服务更加专业精细,开展社区“走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及“社区邻里”活动,全县累计开展邻里活动38场次。社工队伍持续建强,出台《象山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加大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保障力度,有序开展5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对134名新任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和“清廉一课”教育,组织28名社区书记(主任)赴杭州社区考察学习交流,选树首批8名县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持续壮大,全县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1138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人数达308人,持证比例达到72%。

四是围绕民生“微小事”打造“暖心民政”。婚姻登记更便民,完成5A级婚姻登记机关搬迁入驻,首次引入前台服务机器人、颁证机器人,新婚辅导教育率达60%以上,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在半边山设置首个户外结婚颁证基地,打造“婚俗+文旅”融合模式。殡葬服务更惠民,殡葬服务公益性供给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3%。完成迎亚运路线环境专项整治,开展专项督查行动40余次,创建2个省级节地生态示范点,殡仪馆改扩建一期工程8月开工建设。救助管理更暖心,平安护航亚运救助管理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顺利完成,帮助4名多年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家属。地名服务更规范,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数字门牌试点工作,在石浦镇渔港古城试点安装二维码数字门牌160只,整治更新不规范门牌(破损、无门牌,老旧等)900余只。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各项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民政系统重塑后见行见效的攻坚之年。我们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激励民政系统干部用心用情做好民政事业,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聚焦共富先行,推进“象有众扶”同享

一是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推进“弱有众扶”优享工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基础,进一步优化救助圈层和类型划分,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系统集成,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五大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实时监测、经济状况精准认定、探访关爱服务到位、信息申报诚实守信,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20余万低收入群体迈向共同富裕,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15200元,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双100%,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达17项。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转型升级。全面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深化“社工+救助”模式,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构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制度,做实做强“心心‘象’联”助联体品牌项目和168“救助+慈善”工程,形成“党建引领、慈善公益联动、社会力量合力”的联合协同众扶格局。加强社会救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困难对象和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进行综合评估、精准画像,强化救助服务与需求精准匹配,争取财政列支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经费达3%以上。持续实施困难家庭“善居工程”项目,计划完成50户困难家庭“善居”改造。

三是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平行推动“夯基础、提平台、做项目”三条主线任务,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机构孤儿集中养育标准达38700元/年,实施“添翼计划”“浙里护苗·圆梦助学”等民政特色项目,并联动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持续提供儿童心理、学习等个性化关爱服务。大力推进未保机构品牌化建设,提升“1+18”县、乡镇 (街道) 两级未保机构建设,因地制宜探索特色化服务,形成“一站一特色”。持续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配备率和参训率均达到100%。

(二)聚焦品质养老,推进“山海颐养”安享

一是整体谋划养老服务体系。把握机构改革契机,系统设计老龄和为老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发挥老龄办统筹功能,重点加强老龄办综合协调、老年福利和权益保障、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职能。深化“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横向部门资源整合,做好分层分类“养”系列文章,谋划“居家颐养、社区托养、养老机构康养、医疗机构医养”有梯度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医康养护全周期服务。

二是完善提升养老服务供给。做强80周岁以上孤寡、独居、空巢和重度失能等老年群体的基本保障,做优逐步失能老年人的社区农村居家服务,搭建多元化助餐平台,迭代升级“一中心多站点”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升“院居家”融合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做活健康活力老人的多元服务体系,清单式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开展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多途径扩大医康养结合、娱乐休闲、健康养生等供给。

三是做好服务机构改革升级。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升级打造具有“乡土亲情”特色的农村“颐养小院”集中式2.0版本,推广互助式养老新模式,实现“家门口幸福养老”。推动公办机构改革,促进发挥“兜底+普惠”养老基础作用,提升民办养老机构质量,引导在管理、服务、设施设备上进行提升,鼓励市场主体提供中高端养老服务。

(三)聚焦五社联动,推进“红社领航”新享

一是实施“红社领航+N”品牌矩阵行动。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和镇乡(街道)“一站双中心”党建好故事赛马活动,推进“红社领航+N”品牌创建深化。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益园”2.0版迭代升级,形成包含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志愿服务、文明实践等为一体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集群,构筑“红社领航”“善行象山”综合体。做好社会组织学院迁建,做强“红社学府”服务和“以社育社”功能。巩固提升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务引领、品牌指导功能,建立品牌社会组织和领军人才工作室,通过直播宣讲、巡回演讲、品牌帮扶结对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整体质量跃升。

二是实施“清廉红社”固本强基行动。严格落实《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出台《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召开全县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全面推行党务、财务、业务“三务”公开制度,创建一批省示范型清廉社会组织。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有机融入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执法监督和教育培训等环节,常态化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等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行为负面清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三是实施“提质增效”充满活动行动。建立健全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充满活力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持续推进“28号党群日”、“红社领航”会客厅、“象益山海”直播间、公益创投等实践实效载体,出台《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象山县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修订完善公益创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形成“1+X”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政策制度体系。开展品牌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和社区社会组织“三个十佳”选树、“星火”社区社会组织成长营活动,组织“象有社会组织”采风,以“两代表一委员”面对面、新闻发言人广播、新政务媒体专栏等形式,宣传一批在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组织突出典型。

四是实施“慈社融合”共富同心行动。以探索建立公益慈善文化公园(广场、街区)为牵引,推进新修订慈善法、中华慈善日、本土慈善文化宣传,大力发展慈善空间、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项目,完成东西部和山海协作工作任务,浓厚“善行象山”氛围。

(四)聚焦为民服务,推进“民政优办”优享

一是推进地名文化服务。开展地名文化宣传和“乡村著名行动”,推广数字门牌,出版印刷《象山县地名志》。优化地名网络服务平台,完善共享应用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系统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辅导、家庭关系辅导、离婚劝导,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程全域开展,新婚人员颁证率达80%以上,增设塔山公园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1处。

三是继续深化移风易俗。加大公墓巡查力度及违规执法力度,节地生态安葬率达80%以上。继续推进建设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完成工程60%,二期动工建设,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

四是深化应用政务服务2.0。推进民政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一网通办”率达100%。

五是助力水库移民增收致富。开展水库移民“入千访万”调查走访,完善直补人口复合及直补资金发放,做好后扶项目安排及培训移民。

六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提供救助医治+寻亲返乡+滞留安置+公办托养+机构监管+源头治理全流程闭环式服务。

七是推进福彩公益化。提升福彩销售服务水平,立足公益形象建设,把“福彩来了”系列活动品牌化,持续开展针对困境儿童、困难大学生、困难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助学助老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