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588/2024-160696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货架上的“BMW”配件,竟是冒牌货

修车换配件,更换的“原包装”“原LOGO”零配件,竟是假冒产品?近日,象山石浦市场监管分局查获了一起汽配件商标侵权案。

当时,执法人员正对本地市场的汽车配件进行检查,发现一家汽车维保店的仓库货架上摆放着标有“BMW”商标的汽车配件。执法人员要求店家提供“BMW”汽车配件的合法供货清单、货款收据等能够证明进货渠道合法的相关材料。但该店人员支支吾吾,无法提供。随后,执法人员与“BMW”汽车配件的商标注册人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鉴定,该维保店内货架上存放的65件“BMW”配件并非该公司生产,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立案查处。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最终作出没收涉案侵权“BMW”汽车配件和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上述汽车维保店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