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385/2024-16128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来 源

办公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民发〔2024〕5号

象山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浙民移〔2020〕112号)、《浙江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2010〕145号)、《象山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实施细则》(象民发〔2022〕2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民政社会事业及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13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项目由各水库移民安置村申报,经镇乡、街道审核,综合考虑现状和平衡,并经公示,在预算额度内下达立项计划(见附件)。相应列报“2130334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预算科目。

请有关镇乡、街道及时通知相关村开展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1年之内实施完成,并向县民政局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报账,未完成及未报账的,取消该项目计划。

附件:象山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项目安排表.doc

象山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