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医疗健康集团

一、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召开集团职工大会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

2.组织开展集团领导下科室听取临床科室“三甲”创建及国考保“A”工作汇报,汇总系统问题形成责任清单定期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3.完成2022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分析报告,依据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调整2024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值,组织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度数据收集工作。

4.组织召开国考专题会议举行目标责任状签订仪式暨2023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填报专题培训会。

5.创伤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创伤救治联盟现场评估。

6.完成《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工作方案》,召开疼痛小组会议。

7.组织开展肿瘤精准大讲堂第十二期、十三期;组织全院肿瘤防治中心相关制度培训。

8.组织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暨科主任扩大会议。

9.持续对接浙大一院院办、医务部,继续选送科主任、骨干赴浙大一院短期培训。确定浙大一院呼吸内科鲍彰副主任医师来院开展诊疗活动。对接北京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乳腺外科确定合作事宜。

10.完成国科温州研究院线下对接活动,拟定2024合作方向;组织开展集团重点学科验收及竞擂;完成柔性专家等年度工作考核。

11.完成科创甬江2035关键技术突破计划项目申报2项。

12.完成温医大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组织参加温医第十六届大学生技能大赛、县医学新秀技能大赛。

13.准备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相关台账资料,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年度考核。迎接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准备相关台账及理论考试。

14.邀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贾杰教授开展肿瘤康复讲座,洽谈医共体肿瘤康复体系建立事宜。

15.1月18日省疾控中心来院开展健康教育处方应用研究讨论,建设省级试点单位。

16.积极开展分院糖尿病“同伴教育”活动。

17.启动2024年分院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分院培训人员库。

18.完成墙头镇舫前村村民肺癌免费筛查300余例,肿瘤防治中心对CT筛查阳性结果报告解读、随访。

19.根据要求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场地的改造,完成名医门诊、肿瘤中心办公室改造后搬迁及启动工作。

20.持续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完成智能分诊导诊、预问诊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21.完成最多跑一次数据的上报工作,针对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活动方案做好落实。

22.开展“翰墨传情·新春送福”写春联、送万福活动;开展“喜悦分娩”孕妈支持小组第二次活动及“医声伴读·温暖童心”住院儿童陪伴阅读小组活动。

23.完成象医先锋“互联网+护理”服务宣传直播,赴医保局宣传“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

24.做好集团下属党支部第四季度工作考核;组织召开集团党委2023年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结对对象慰问工作。

25.完成2023年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集团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工作。完成集团党员2024年党员积分统计汇总。完成县机关党委党建考核迎检工作。

26.完成集团党委及下属党支部完成结对对象慰问;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总结。

27.征集2024年集团卫生高级职称评聘工作意见建议;完成2023年集团总院中层干部考核测评;完善集团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文件。确定拟引进人才相关信息提交县卫健局;拟定集团青蓝工程实施方案及人才培养计划。

28.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冬春季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春节前常用药品、检测试剂、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后勤物资储备检查;充实门急诊、儿科、呼吸、重症监护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确保春节期间医院诊疗秩序的平稳有序。完成2024年岁末年初及“迎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29.做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效果监测指标》1月份数据收集,依据宁波市医疗组巡查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追踪落实,强化整改。

30.组织召开2024年度新增院级优先级监测指标改善会议,部署指标持续改进工作。

31.做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分析,落实医保医师法,落实集团医保奖惩条例。

32.制定《侵入性器械/操作相关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分级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

33.组建科室运营管理团队并开展运营帮扶工作;修订完善2024年分院绩效考核方案。

34.召开15号楼项目工程例会,持续开展15号一层装修及地下一层衰变池施工。完成小白楼宿舍修缮,提供32个床位供新生入住。

35.住院部手术室新风系统改造工程初步验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管理以及交接、预案和演练。

36.完成大孔径CT设备本体验收、西门子1.5T磁共振安装验收;新建ICU床位民生实事工程宁波市检查;准备浙江省医疗器械管理质量改进项目竞赛。

37.召开集团信息管理委员会;开展医保智慧监管系统对接及SPD平台系统试运行;完成肿瘤中心信息化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及肿瘤中心信息化平台系统表单配置。桌管系统、投诉管理系统上线试用;持续做好个性化健康处方在移动端的应用推送。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组织开展集团领导下科室听取医技科室及分院“三甲”创建及国考保“A”工作汇报,汇总系统问题,形成责任清单,定期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2.持续做好国考、省考、医改、医共体各项指标每月数据收集、分析与整改进度追踪;重点关注卫健局医疗业务考核重点指标,动态调整优化各科室目标值,细化考核项目,将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落实考核责任。

3.筹备浙大一院甬南肿瘤防治中心开业及学术月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肿瘤精准防治大讲堂第十四期;进一步推进甲乳中心建设。

4.继续对接浙大一院心血管内;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乳腺外科、北京协和医院泌尿外科前期宣传及坐诊事宜。

5.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浙江省康恩贝医院管理软科学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

6.启动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大四课程;法医及其他专业实习生进科室实习;国家级线上备案继教项目上线(护理)。

7.门诊智能预问诊试运行;医院微信公众号和门诊健康教育处方做链接。

8.启动千县工程县域慢病管理中心申请工作;迎接省疾控传染病检查。

9.做好“3月3日全国爱耳日”义诊活动;继续推进预住院模式开展,做好床位协调管理;完成特需病房开设。

10.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活动;“喜悦分娩”孕妈支持小组第二次活动(第6期);做好大红鹰影视学院学生新一学期门诊志愿服务工作。

11.完成县卫健局机关党委组织的2023年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测评相关工作;开展集团2023年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测评。

12.继续做好象医先锋送健康、象医先锋直播间活动;做好支部调整及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13.完成2023年度员工考核;根据县卫健局《关于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推荐等相关工作;拟定实施《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14.完成5名通用岗位、6名历届毕业的医务人员的录用考察工作;推进新人事考勤系统应用。

15.追踪病历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各科室落实情况;完成2月KPI考核指标数据统计、汇总、分析。

16.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2023年医保DRG年度统算的前期准备工作。

17.根据《浙江省疾控局综合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针对消毒隔离方面加强管理。

18.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名医门诊、肝病、发热门诊、急诊区域SOS报警器安装调试。

19.15号楼设备设施调试安装;完成15号楼验收,实施全面保洁、搬迁等工作。

20.优化院区环境规范停车,增加车位周转使用率,总院开展园林修剪、土建设备设施修复、墙面及地面修复等工作。

21.细化医学装备运维管理软件升级方案。

22.港澳台、外国人有关证件便利化应用系统改造;集团分院抢救室网络互通;基于物联网设备资产管理及效能分析系统前期调研及论证。

二、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对接宁波二院,协商新一轮医联体工作方案,初步制定2024年度医联体下沉计划、名医工作室、特需门诊、绩效方案等,明确骨科、妇科、消化内科、心内科、呼吸内科、康复科(石浦分院)为专科一体化管理科室,重构行政、学科管理框架,全面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人才队伍、科研等建设能力。

2.完成2023年度医院质量安全信息十八大项内容的数据分析及反馈工作,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参考2024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目标制定2024年科室指标,及时调整并执行总院合理用药及费用控制考核、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考核等方案,进一步强化指标管理。

3.完成2023年全年医疗监管指标及急诊病人外转、重大手术审批、全院医师手术量分析、MDT及RRT等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和通报,梳理总院省DRGs绩效考核平台县级医院前30名重点监测病种数,制定改进措施,力争2024年达到5个以上。

4.做好2023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监测评价工作,对照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制定2024年医共体工作目标,落实月通报、季会商制度。1月份完成医共体双向转诊共203人次,其中上转198人次,下转住院5人次。出院人次数103人,床位使用率57.62%,CT服务量1900余人。

5.积极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老年人、儿童、基础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监测。

6.参加二级医院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点评会并作汇报。

7.集团总院顺利通过2023年度中国胸痛中心基层版现场认证;鹤浦分院顺利完成胸痛救治单元授牌和协议签订,成功创建象山县第一家胸痛救治单元。

8.与宁波二院脑血管病中心协商,成立宁波二院脑血管病中心石浦分中心,确定脑血管病分中心组织架构及人员组成。

9.推进集团总院妇科和石浦分院妇科融合工作,落实科室内具体工作调整及人员安排,做好下沉专家具体工作交接。

10.配合完成指令性任务,做好2023年县两会医疗保障、春季征兵等工作。

11.完成国家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省卫生健康委对高塘分院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省级试点开展情况、基层分院医中增养项目、社区及居家安宁疗护的调研活动。完成象山县人民政府对高塘分院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及医保三级经办业务办理情况的调研。

12.完成集团48人的执业(执助)医师考试报名工作。

13.开展38项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初始审查工作。

14.根据省、市、县卫健委关于“万医进修”计划,制定我院2024年度具体进修计划,落实医务人员名单。

15.组织开展骨质疏松相关知识培训,邀请上海市第六医院高超博士授课。

16.持续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内涵,制定下发“互联网+护理服务”奖惩方案提高接单积极性,1-2月接单量214单。

17.梳理2023年院级院感风险管理优先改进项目,制订2024年集团院感管理工作计划,设置相关指标目标值。

18.配合医政司开展的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完成填报2022、2023年度患者就医体验相关数据。

19.开展“室内空气与健康”为主题的环境健康宣传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复评工作。

20.制定集团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和健康体检工作方案,落实人才保障和体检的各项工作。

21.积极应对省、市公共卫生考核工作,更新维护健康档案、完善体检表单,及时整改省、市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存在问题。

22.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智慧党建系统采购工作。完成护理管理系统升级、用血系统pda对接、排队叫号检验签到系统改造。

23.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正风肃纪检查,盘存耗材仓库,扎实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及油、气等重点能源的保供工作。落实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24.开展蓄电池安全专项清查,全面排查我院分布的UPS、共享充电宝等重点设施,集中整治电瓶车乱停乱放现象。

25.按照要求对手术室进行辐射剂量报警仪安装。

26.完成总院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方案招标预公示;继续跟进感染楼负压手术室病房工程Ι标段消防二次验收及竣工决算二审;勘测总院中医馆改造项目,讨论改造方案。

27.启动鹤浦分院、高塘分院、晓塘分院下辖三家村卫生室装修改造项目。

28.启用出入口安检系统,恢复安防云平台下安检和巡更两大系统的在线数据。

29.组织召开2024年度集团工作及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回顾总结2023年集团运行情况,部署2024年度集团重点工作及新一轮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动员。

30.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集团及四家分院党支部对一线工作人员、离退休党员、结对困难户进行春节慰问。

3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对集团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各支部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自查评估。

32.组织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检视剖析和对照检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33.制定清廉医院建设方案,开展“清廉课堂”“台医清风logo征集活动”。

34.完成2023年度财务年终结转调整、卫生年报与财政部门决算报表填报。

35.开展2023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工作及年度全院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2.推进落实医联体“专科一体化管理”建设方案,加强院科两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3.继续推进全院一张床管理,打破内外科床位收治不平衡情况。

4.做好胸痛中心基层版评审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线下评审。

5.深化海上120品牌效应,结合渔民体检等项目拓展服务内涵。

6.分批次开展执医考核技能培训,提高执医考试通过率。

7.鹤浦分院落实急救能力提升计划,邀请总院急危重症专家开展住院查房指导及业务讲座,每月开展急诊急救演练。

8.制定互联网+医疗、药事考核方案,与象山市场监管局石浦分局合作开展3.15健康讲座、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互联网+医疗、药事、护理现场咨询、操作指导服务,提升群众知晓率。

9.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进敬老院活动,3月前往上金鸡、石浦、定塘宁波站三家敬老院开展宣传、义诊活动。开展静疗工作坊、品质管理系列培训。

10.前往石浦片区中小学开展“关爱乳腺,守护她健康”女教师专场乳腺良性肿瘤筛查活动。

11.做好2023年春季征兵体检、高考体检等指令性工作。

12.启动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辖区中小学健康体检。

13.启动2024年度学校健康体检和窝沟封闭工作

14.开展2023年集团家庭医生签约优秀团队评选活动。

15.计划召开集团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结合3.5学雷锋日、3.8妇女节、3.12植树节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6.拟定党建引领集团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集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要点。

17.积极配合县审计局开展采购项目审计检查工作。

18.做好2023年度全院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19.组织召开集团职工大会,开展防电信诈骗、消防安全等培训。

20.持续跟进感染楼负压手术室病房工程Ι标段消防二次验收及竣工决算二审、鹤浦分院、高塘分院、晓塘分院下辖三家村卫生室装修改造项目施工进度。

21.完成针灸理疗科改造扩建(中医馆)项目的设计方案和预算编制、项目招标,计划3月底开工。做好放射科改造工程及门诊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前期设计及预算编制。

22.启动医用织物综合化智能服务项目招标工作。

三、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高质量开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推动主题教育见实效。

2.完成节前集团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及人员排班备班、药品储备等工作,确保假期医疗秩序通畅有序,确保雨雪冰冻、火灾、建筑工地等安全事故零发生;完成春节假期“正风肃纪”检查,确保假期风清气正、欢乐祥和。

3.组织年底走访慰问,做好对困难党员和“三老”对象的关心关爱;召开退休职工座谈会,进一步增强退休职工归属感和荣誉感。

4.为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92815部队岸勤部签订共建协议,获赠“为兵服务心系国防,军民携手共筑强军”锦旗一面。

5.集团与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三院院区挂牌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象山分院,通过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创建。

6.完成2023年度集团分院(院区)年终考核工作。

7.围绕“三大中心建设、三乙医院创建及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三条主线,完成医联体帮扶方案,进一步提升医院学科能力。

8.制定《全面提升医疗质量活动方案》,进一步提升集团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

9.完成第四季度医疗纠纷总结、评析、判定及追责工作,评判医疗纠纷6个。

10.浙江省卫健委张巍副主任一行莅临我集团调研标准化安宁疗护工作,安宁疗护病区建设获省卫健委领导肯定。

11.完成全集团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合理合规,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2.为满足社会广大需求,增加中医催乳、口腔护理、陪诊、助诊等中医护理技术运用临床,共计达到27项,新增《带下证》《风温病》2个中医护理方案,总方案达到26个(三乙医院评审要求分别≥12项,≥20个)。

13.开展全集团医务人员基础生命支持(BLS)培训,开展辅助科室、挂号大厅等薄弱区域突发心跳骤停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战备练兵,进一步提升紧急救治意识、强化应急抢救能力。

14.启动“科联体”工作,在宁波市中医院下沉科研专家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培训2项,定点辅导10次,组织申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12项,组织浙江省中医药科技奖推荐1项。做好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引入,方剑乔国医名师、陈健省名中医工作室象山工作站落户我集团。

15.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考”“国考”工作组织架构,做好动员,派遣指导组赴西周等分院实地帮扶,全力保障“省考”“国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16.做好健康促进医院复评准备工作,邀请浙江省疾控中心健教所专家进行评审标准培训、医院环境健康指导。

17.完成集团分院消防改造联网,有效提升火灾预警、防控能力。

18.三院院区成功创建“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典范场所”;何燕主任获评2023年度“象山县职工技术操作能手”。

19.开展精神专科住院患者微心愿征集活动,共征集微心愿77个,职工认领率100%,完成率100%,提升了住院患者满意度及获得感。

20.围绕“素质提升、阵地提质、文化育才、文化繁荣”四个主题,三院院区工会建立6个兴趣小组(羽毛球、户外、手工、摄影、茶道、游戏),切实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

21.西周分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合作,启动“社区家庭血压干预研究”科研项目,通过为期四年的家庭血压监测和用药指导服务,改善基层高血压人群依从性,提升高血压控制率。

22.东陈分院旦门村卫生室完成智慧化村卫生室建设,实现一站式就诊服务,提升就诊体验感。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召开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及主题教育工作总结会议、集团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集团2023年度工作总结大会等会议。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医疗质量与安全风险排摸,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医疗秩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

3.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训,用好用活“QCC”“PDCA”等管理工具,启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医院医疗质量。

4.启动临床科室综合目标考核方案制定、职称晋升量化考评标准修订,将国考、医改、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指标纳入考核之中。

5.召开全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会议,确立2024年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计划。

6.优化共享中药房同质化管理,施行集团内中药处方统一前置审核,安排中药师专项监督第三方公司中药饮片、调剂、药液等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7.开展集团医保门诊人头包干2023年度工作总结,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制定2024年管理目标。

8.开展2023年度医保智审违规数据进行分析,做好相关处罚工作,以进一步深度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9.启动各导管维护规范的制定,成立鼻肠管非计划拔管个案分析小组,针对鼻肠管维护规范做横断面调查,专项分析,提升护理质量。

10.启动上半年度集团中医护理知识培训及考核,进一步提升集团中医护理理论基础。

11.确立2024年院感风险评估重点项目,其中要着重减少院感病历漏报率,拟邀请上级专家授课,以进一步强化医生对院内感染的诊断水平。

12.做好医共体同质化管理,举行第一季度分院院感质控检查,加强分院院感管理水平。

13.开展集团分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情况督导,着重做好泗洲头分院控评和防护用品配置等放射防护前期准备工作。

公共卫生单位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开展主题教育总结和困难党员、离退休人员春节前慰问。

2.接受县卫健局、市疾控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3.开展消防安全、生物安全隐患排查。

4.开展慢性病、结核病现场指导和质量控制,基卫服务项目接受省级考核。

5.开展急性呼吸道多重病原体监测,处置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聚集性疫情9起,撰写专题风险评估16期;启动2024年开学后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监测,做好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防控指导。

6.对基层分院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补种、冷链和疫苗管理等免疫规划工作督导。

7.举办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班一期。

8.完成2022年度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常规年动态资料填报;制作并下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年度数据模板;完成2024年各乡镇结直肠癌筛查任务数测算。

9.完成193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HIV检测数据整理及问卷录入。

10.完成2004—2022年既往报告丙肝病例追踪回访工作摸底,共掌握既往患者382人。

11.指导4所银牌健康促进学校完成申报材料审核。

12.完成2023年象山县居民健康素养与烟草使用监测技术报告和“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基线调查报告撰写。

13.完成每月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完成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水样采样送检。

14.走访指导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8家。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2023年度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主题教育资料整理归档;新发展党员档案接受县级检查。

2.召开中心年度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

3.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督导和免疫规划督导。

4.举办免疫规划保险补偿、慢性病综合防控培训班各1期;

5.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年度相关数据统计填报;开展浙江省电子档案系统慢性病与死因监测、四高共管及慢性病闭环管理等系统模块的建设。

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3.24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

7.开展申报金银牌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单位现场指导。

8.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计划入企指导30家,整理2024年度治理企业信息清单。

二、县卫生监督所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完成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开展春节期间退休职工、文明单位结对村慰问走访。

2.1-2月共立案1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件、结案70件;提交重大案件1件;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1次;处置投诉举报4件;大综合执法下沉乡镇5次,获得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并参加市级星级评审。

3.开展“两会”及节前卫生安全保障,重点指导“两会”接待酒店4家,排查KTV、电影院、沐浴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医疗机构130余家,立案11家。

4.草拟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稽查方案;核查市检查组对中医院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复查非法行医历史窝点32家,排查27处经营单位的非法医美,未发现违法行为;监督指导新批证医疗机构9家。

5.联合县教育局督促全县中小学校完成开学前后学校卫生健康隐患自查工作;开展学考选考接待酒店及学校卫生监督保障;督查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疫情的学校(托幼机构)16家次。

6.接受省疾控局监督处来我县开展飞行检查,落实整改反馈线索8条,作出行政处罚2件。

7.开展职业卫生入企指导21家,完成职业健康风险化解9家,立案2家;梳理2024年职业卫生分类底库,完善接害3人以下企业基本信息。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企业服务指导及职业卫生分类工作,开展职业健康风险化解及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处置执法预警企业。

2.指导14家“住宿场所卫生在线”省建县用场所规范使用。

3.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稽查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专项检查,持续开展非法行医窝点复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等。

4.完成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

5.加强学校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小学校完成学校卫生健康隐患自查。

6.配合局机关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拟召开2024年度卫生监督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三、县妇幼保健院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做好省级妇幼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迎检工作,分块分线推进工作任务,对大徐、石浦、东陈、西周等分院进行现场指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基本公共卫生理论测试满分通过。

2.完成第四季度以2023年度妇幼报表汇总及审核上报工作,与宁海县进行报表互审。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年报填报。

3.完成涂茨、爵溪、新桥、大徐及西周分院五个乡镇年度妇幼四项质控检查,未发现漏报,错报现象。

4.2024年始每周定期派遣人员在婚姻登记处设置临时检查点,优化简化流程,为新婚对象提供婚孕检优质服务。

5.召开人流后关爱(PAC)项目2023年度总结,布置2024年工作,完成PAC团队业务培训1期。

6.完成上年女职工体检单位费用结算及体检报告单发放。开展宫颈疫苗针剂接种110剂。

7.完成2023年度避孕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及佐证资料提交,完成2024年度免费药具需求计划编制及上报工作。免费药具自助机入驻宁波财经学院象山影视分院,并完成发放网点设置。

8.开播第二期空中营养厨房。制定2024年微信公众号原创科普编写计划,完成1月科普的编排发表。完成妇幼“云上课堂”前期软硬件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9.继续推进“医防护”创新项目数字化建设。开展“智慧妇幼”更年期保健模块的改造。

10.继续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参加国家项目办召开的线上年度总结会及试点学校工作讨论会,完成试点学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包课件10节共30节课时,向市里汇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计划。

11.完成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完成主题教育集中理论学习4次。开展春节慰问工作。

12.做好元旦前后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和综治维稳工作。

13.组织召开全县妇幼保健质控暨产筛新筛会议,通报全县妇幼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反馈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召开2023下半年危重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

14.召开2023年度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数据采集工作部署会议。

15.协同宁海妇保院对1例本地户籍危急重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通过多途径、多举措落实住院,积极终止妊娠,结局良好。

16.启动辖区内托幼机构春季儿童入园体检。联合宁波市体育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宁波市妇幼保健院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门诊,为40余名青少年提供动态评估、影像诊断及运动矫形指导优惠活动。

17.开展2023年度妇幼年报质量分析及出生缺陷监测情况分析。

18.制定妇幼云上课堂“七优空间”的活动方案,完成直播课程安排。完成小鹅通平台与单位微信视频号对接,并成功试播。

19.开展2021-2023年度5万以上新购置设备的运行情况评估。

20.落实春节假期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和综治维稳,完成24小时安全值守工作。

21.成功举办职工迎新晚会,启动职工疗休养。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召开全县妇幼保健专线工作例会,部署工作任务,开展相关培训。

2.开展辖区内托育机构年度考核。对全县新增5家婴幼儿照护驿站及社区托进行现场指导及评估。

3.3月8日组织人员前往婚姻登记处设置临时检查点,为新婚夫妇提供“一站式”服务。

4.3月底组织乡镇召开国免项目会议,进行工作回顾及工作安排,反馈各乡镇街道在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存在问题。

5.召开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控年度工作会议及业务报表培训会。

6.开展全县两癌筛查各初筛机构及进一步接诊机构的培训。启动三八女神节体检活动。

7.定期妇幼云上课堂“七优空间”的活动;开展2024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会议;联合各科室开展“三八”节科普宣传活动。

8.参加市级绩效考核会议,全面开展2023年度本院妇幼绩效数据采集工作。

9.谋划2024年度“七优享”工程妇幼相关指标,部署工作任务。

10.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

11.推进“医防护”创新项目数字化建设。

12.做好2024年职工“三八”节活动。

四、县卫生进修学校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主题教育总结,《凝聚发展合力,助力医教提质》入选2023年度“健康红·健康说事十佳案例”。

2.完成2023年度局年度综合考核迎检工作。

3.完成各科目期末考试和成绩汇总分析工作。

4.完成新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表。

5.完成杭州医学院成人学历教育2023学年第二学期所有阶段考试、成绩汇总、上报。完成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县、市教育局的备案审批及年度评估迎检工作。

6.开展高三学生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集训工作。

7.完成全县2024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资料审核工作。

8.完成2024年健康照护师市级技能大赛、保育师县级选拔赛。承办申报及2024年度卫生相关职业技能项目培训、认定计划上报工作。

9.完成岁末年初及“迎两会”安全生产自查、迎检、整改。

10.完成开学前消防安全、教学设备、寝室生活设施、后勤保障等自查整改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局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及组织推荐工作。

2.做好新进人员考察、录取、入职办理工作。

3.做好高三学生高考体检、人卫社全国护考模拟联考工作。

4.做好高二学生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

5.做好全县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料市级会审工作。

6.做好杭州医学院成教学院2024级本科、大专护理专业新生入学及教学计划安排。

7.开展保育师招生及培训工作。

8.开展微型消防站消防设备操作演练工作。

五、县献血管理服务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1-2月全血采集1274.5单位,血小板采集1200单位;发放红细胞960.5单位,血小板850单位,血浆63250毫升。

2.完成2024年全县临床用血计划申报工作。

3.开展“闹元宵送好礼”无偿献血活动。

4.完成宁波采供血机构业务暨2023年质量管理评审工作报告。

5.完成市中心血站对分支机构独立执业前检查。

6.召开职工大会学习传达1月26日国家和省、市卫健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召开2024年象山县各镇乡(街道)无偿献血联络员工作会议。

8.完成2023年度局对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综合考核工作。

9.组织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0.完成主题教育工作总结上报。

11.完成党建人事、工资年报上报工作。

12.完成事业单位未休年休假、退休人员活动费发放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与各镇乡(街道)及企事业单位对接献血相关事宜,回访2023年度爱心企业。

2.开展“学雷锋献热血”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3.开展“三八妇女节”无偿献血宣传活动。

4.做好省卫生健康委对分支机构独立执业验收准备工作。

5.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报告工作。

6.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7.做好主题教育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8.做好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准备。

六、县急救站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召开全县院前医疗急救质控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度工作和探讨2024年工作思路。

2.开展了“120国家急救日”急救技能宣教活动,组建“甬有急救”象山县志愿者队伍。

3.举办了2期院前急救病历书写培训。

4.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全面开展春节前和春节期间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日查日报工作。

5.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停水停电等应急防范工作。

6.落实药品、材料、氧气等急救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春节院前急救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7.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8.完成了高中学考、县“两会”、公务员体能测试和象山县重大项目开工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9.联合中国电信公司服务团队,做好调度系统线路增配及应急处置预案。

10.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教育工作总结会议。

11.开展“救在身边”健康说事及“三结对”文明建设志愿活动。

12.完成了春节前走访慰问工作。

13.完成了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先进评选工作。

14.做好2024年象山县急救站点规划建设方案。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开展急救人员心肺复苏技能考核。

2.开展“甬有急救”公众培训活动。

3.开展各急救点专项飞行检查。

4.做好新一轮卫生健康系统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

5.开展“3.5”学雷锋志愿活动。

6.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7.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国两会内容精神。

局机关各科室

一、办公室(安全监管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局对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综合考核、结果汇总与反馈工作。

2.组织召开2024年卫生健康工作暨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下发《2024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梳理汇总全系统2023年荣誉,印制荣誉册。

3.完善《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4.印发《中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5.完成年底县级综合考核工作,牵头完成县级综合考核项目自查情况及对镇乡(街道)的考核结果的报送。完成县级综合考核中部门重点职能工作的自查情况与佐证材料上传工作。

6.完成并下发《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7.完成2024年县两会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意见反馈、签收、责任分解等工作。

8.牵头汇总2024年市县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9.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完成市卫健委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小医院(小诊所、托育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10.迎接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省级现场复核,顺利完成考核组接待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及县重点项目办、共富办创新亮点工作信息报送。

12.完成春节前档案安全隐患排查。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各医疗健康集团和公共卫生单位综合考核的结果汇总与反馈工作。

2.做好市级七张问题清单《全县托位建设存在供需不均衡问题》的办结销号工作。

3.完善《县卫生健康工作监测表(行政业务)》。

4.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及重点办、共富办创新亮点工作信息报送。

5.牵头做好2024年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进度安排。

6.下发2024年第1期《健康象山简报》。

7.牵头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完成协办意见的上传工作。

8.启动2023年度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9.做好办公用房数字化管理、公务用车线上应用平台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汇总分析工作;做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和动员会,做好选拔任用相关工作。

2.干部工作:完成县委组织部对我局开展2023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完成2023年度干部年度考核各类测评工作;做好局机关老干部春节座谈会相关工作;推荐上报县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人选。

3.人才工作:组织开展第四届象山县医学新秀和护理新秀技能大赛实践操作考试;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春节慰问工作;做好雷波组团式帮扶专业技术人才春节慰问工作;上报2024年定向培养计划;准备全市卫生健康人才人事工作会议交流材料;协助县人社局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考察工作;做好县“化鱼为龙”计划人才认定推荐工作。

4.人事工作:做好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做好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综合考核汇总分析工作。

5.党建工作:完成县对局的2023年度党建质量评估检查和从严治党检查相关台账资料整理工作;完成春节前夕困难党员慰问走访工作;组织全系统党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大会;准备县统战工作会议相关资料,上报统战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重点工作:赴医疗健康集团解读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发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工作,汇总报名和推荐情况,做好民主推荐和测评工作。

2.干部工作:做好“第一书记”和第十四批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工作。

3.人才工作:确定县“化鱼为龙”人才计划推荐人选;下发《象山县第四届医学新秀和护理新秀获得者名单》;做好2024年新招录医学类紧缺专业人才往届生政审考察工作、应届生体检工作。

4.人事工作:梳理准备2020年以来公务员职级晋升档案;办理2024年上半年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5.党建工作:组织召开医疗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会议;做好省委巡视党建台账资料补充完善工作;做好2023年新发展党员档案互查工作。

三、审计监察室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信访件答复60件,和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35件、公共卫生6件、医疗纠纷5件、医疗收费5件。完成省市县两会的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史国平、李艳信访问题的调查调解工作,选送西周分院一医生赴北京参加医疗保障工作。

2.完成县委对局党委、局党委对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工作;开展春节期间正风肃纪专项检查;配合完成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3.完成县中医集团2名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2件省转腐败问题举报件的调查答复工作。

4.起草2024年内审项目计划、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5.完成统计年报的审核报送工作。

6.完成公共卫生省考、国考督查工作。

7.督促各单位开展药品、设备器械、耗材、后勤物资、信息化等采购管理自查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完成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出台1-2月信访情况通报,完成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工作。

2.出台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督促完成2023年清廉医院省平台的指数报送工作;开展2023年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

3.开展县委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4.督促各科室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5.完成2022年卫健系统非在编有关人员经费列支情况、2022年小型工程管理专项审计调查;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县审计局组织的审计项目。

四、法制科(行政审批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1月完成日常行政审批共174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40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共60件,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共8件,放射诊疗许可4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2件,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6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件,医疗广告审查2件,职业卫生危害项目申报5件,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35件,诊所备案3件,中医诊所备案3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备案1件。

2.完成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公示。

3.完成3份合同的法制审核。

4.完成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

5.确定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上报。

6.完成对创建法治建设星级单位的考核验收,并将总结上报市卫健委。

7.完成2023年度行政执法年报工作并公示。

8.2月完成日常行政审批共105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24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共58件,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共2件,放射诊疗许可4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3件,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1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1件,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件,职业卫生危害项目申报2件,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7件,中医诊所备案1件。

9.完成新备案的10家诊所现场验收。

10.完成2024年局法治宣传重点项目的收集上报工作。

11.修订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提交局党委讨论。

12.指导完善县卫生监督所、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3家单位的法治星级创建台账资料,参加市法治星级创建评审,结果待报。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3月份的日常行政审批工作。

2.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走行政规范化文件流程,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五、计划财务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2.完成象山县医疗健康集团经济运行情况汇报。

3.修改完成《象山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4.完成机关工会、工会联合会账务、党组织账务处理及相关报表报送。

5.完成2023年卫生年报、财政决算年报、资产年报等各类年报编报工作。

6.完成2024年卫生系统预算公开工作。

7.完成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预算审核工作。

8.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市考核财务线相关工作。

9.完成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线内部考核工作。

10.完成资产月报、高水平发展监测表、一般性支出情况统计表2023年第四季度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调查表、2023年度第四季度预算单位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情况表等各类报表报送工作。

11.完成1-2月份国家、省、市、县各级基建项目相关平台资料及信息上报工作。

12.落实基本建设项目:一院医健集团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工程验收完成;中医医健集团三院院区改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完成50%左右;新桥分院改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完成50%左右;涂茨分院迁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完成50%左右;定塘分院改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完成40%左右;黄避岙分院迁建工程主体工程三层施工。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2023年度资产年报、2023年财政年报编报工作。

2.做好2024年后勤物资、服务采购和小型工程项目审核工作。

3.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实施方案。

4.组织学习《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

5.继续推进落实各项基本建设:计划完成一院医健集团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验收整改;计划完成中医医健集团三院院区改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60%左右;计划完成新桥分院改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60%左右;计划完成涂茨分院迁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60%左右;计划完成定塘分院改扩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50%左右;完成黄避岙分院迁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

六、公共卫生科(应急办)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处置应急联动警情14起。共处置聚集性疫情9起,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督导16次。完成全县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培训班一期。

2.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自评及系统上传工作。完成结直肠癌筛查、老年人免费流感疫苗接种等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与县教育局对接适龄女生HPV接种任务安排。

3.完成省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结核病管理项目督导和考核。

4.完成春节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理。制定下发《象山县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三年实施方案》;起草象山县医校心理援助计划初稿。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精防工作例会及业务技能培训;完成18家基层分院精神卫生工作督导。完成县武警中队《团体力量》团体辅导活动。

5.拟定《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稽查方案》初稿;完成开学前后学校卫生健康隐患自查工作。完成口岸开放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推进会。

6.完成学考选考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保障。完成象山县麻风病人慰问。完成与市卫健委相关处室开展年初工作对接。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2.完成象山县医校心理援助计划方案制定。

3.逐步启动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工作。

七、医政与中医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拟定《象山县百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确定各集团总院、分院及村卫生室三年进修人员数量。

2.拟定《象山县50周岁以上肺癌高危人群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完成2024年县民生实事高危人群肺癌筛查10000例项目乡镇名额分配。

3.确定2024年县民生实事五家基层名医工作室建设单位分别为定塘、新桥、石浦、爵溪、东陈等5家分院。

4.完成医共体总院医疗质量安全调研,确定全县医疗质量安全季刊内容。

5.按照《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

6.召开2024年县互联网医院工作推进会议,完成年工作值15万人次任务分配。

7.根据《关于加强宁波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县域院前急救能力调研,讨论《关于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提升功能建设的建议》。

8.完成我县2家中医医院和18家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数据梳理上报。

9.按市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完成我县李雅琴、姚力、黄颂敏宁波市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第二年度考核工作以及韩海韩、宋凤琴、黄陈敏等人宁波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工作。

10.配合完成县重点项目开工仪式、全国党委农农办系统培训班等重要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11.根据宁波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完成202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现场资料审核工作。

12.完成我县2024年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制度、目录局备案工作。

13.完成我县2024年医责险保费核对,配合共保体汇总相关反洗钱材料等资料。

14.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组织召开卫生健康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医疗侵权损害相关内容培训。

15.完成上半年征兵合格青年病史调查及择优定兵等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拟定《象山县2024年省民生实事“配置AED”项目实施方案》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160台AED点位排摸及救护员师资培训。

2.根据《2024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及省市质控要求,制定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率等10项指标提升目标举措。

3.完成2024年基层分院实际开放床位扩容,新增50张床位至250张。

4.启动5家基层名医工作室基础装修工作。

5.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个协办件办理。

6.开展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及上半年应征青年役前训练医疗保障工作。

7.完成我县2024年村卫生、服务站医责险投保工作。完成2023年一体化村卫生室医责险专项资金补助工作。

八、基层卫生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评价工作。

3.完成2024年度市县民生实事项目(新、改扩建村卫生室)招标工作。

4.汇总宁波市2023年度基层卫生健康监测综合报表。

5.完成省统建居民电子健康系统迁建工作。

6.完成2023年度象山县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做好市县民生实事项目(新、改扩建村卫生室)主体建设工作。

2.做好2023年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市级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3.草拟2023年度象山县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4.做好象山县2023年度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结算工作。

5.草拟退役军人健康驿站建设方案。

6.整理象山县2024年度一体化村卫生室名单。

7.协助海曙区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准备工作。

九、老龄妇幼健康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4年省市县民生实事点位及进度安排。

2.继续跟进“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组织召开示范创建工作会议。

3.完成妇幼条线镇乡考核,拨付23年妇幼健康相关经费。

4.完成公办托育和养老机构能力建设国家资金申请。

5.完成全县托育机构年报。

6.跟市老龄妇幼处对接24年重点工作。完成2024年七优享考核指标分析梳理,针对主要失分点提出相关措施。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办园区托进行现场踏勘和指导。

7.组织召开基层医疗机构“医中增养”项目研讨会,并就该项目跟县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完成医养结合规范性文件汇编。

8.完成全县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和老年医学科卫统年报。完成23年度医养结合项目各类监测平台数据上传。

9.完成国家和省卫健委对我县老龄健康工作调研。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完成托育机构年度考核。完成老龄妇幼条线经费拨付。

2.拟定“托育体系建设”“医中增养”二年攻坚行动方案。继续推进“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和“医中增养”项目建设。

3.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

4.完成24年各镇乡街道“两癌筛查”“老年人心理关爱”相关工作部署。

5.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相关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人口家庭相关考核指标情况汇总。

2.完成2023年度人口监测统计报表及人口变动分析报告。

3.继续开展2024年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录入等工作。

4.开展全县奖特扶对象户籍、死亡、社保情况比对。

5.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访慰问工作。

6.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档案及三项制度落实工作。

7.开展对现有的母婴室维护与管理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8.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完成2023年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报告。

2.开展全县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医疗救助对象排摸补助。

3.指导各地做好生育登记、国家互联互通出生信息核查工作。

4.完成2月份人口监测统计报表及人口变动分析报告。

5.完善优化生育政策平台生育信息模块,对二孩、三孩信息进行核验。

十一、宣传教育科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常态化做好“健康象山”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工作,推送微信38期。

2.上报县网信办舆情信息28条(上级交办的网络舆情0条)。

3.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检查。

4.汇总完成健康卫生单位年度考核情况。

5.做好县“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宣传和信息宣传工作。

6.配合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评价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政务新媒体工作:继续做好“健康象山”微信公众号常态化运营工作。

2.网络舆情处置: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工作。

3.宣传报道:做好卫健系统落实全县高质量发展大会信息宣传工作。

4.其他工作:做好全系统宣传环境第二轮清理整改工作。

十二、计划生育协会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各镇乡计生协深入实施“暖心行动”,做好元旦期间部分计生家庭慰问工作。

2.督促各镇(乡、街道)计生协做好2023年度生活照料项目资料的完善。

3.完成宁波市2024年度特殊家保险名单的校对。

4.完成市计生协七届理事会的相关工作。

5.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特殊家庭保险赔付相关事宜。

6.完成第二批文雅助学基金的发放工作。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完善计生特殊对象的结对模式和陪护模式。

2.做好文雅助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3.组织塔山志愿者协会在“暖心家园”开展相关活动。

4.继续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特殊家庭保险赔付的相关工作。

十三、健康促进与评估中心(退休干部职工活动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了2023年度健康浙江考核自评报告、自评材料等报送。

2.完成了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3.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台账上报和督查等工作。

4.继续督促各乡镇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常态化工作。

5.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城乡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科普宣传等爱国卫生运动。

6.组织开展了“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

7.完成了2月文明城市创建台账资料收集上报。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全县统一灭鼠工作。

2.组织参加宁波市健康家庭大奖赛。

3.制定2024年度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计划。

4.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准备。

十四、医疗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考核、宁波市县域医共体考核自评、浙江省县域医共体考核平台台账资料上传和补充。

2.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运行“五大共享中心”实施方案(初稿)》。

3.调整县级医院考核指标,梳理基层分院医疗相关考核指标,确定24年局监测优先级医疗指标、目标值及统计口径。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按照要求组建局指标检测专班,开展第一次三张指标清单通报。

2.协助医政科开展县级医院医疗质量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调研。

3.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运行“五大共享中心”实施方案》讨论和意见征求。

十五、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一)1-2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区域老年人评估系统建设。

2.完成省健康档案统建系统切换。

3.完成2023年度信息化系统数据汇总。

4.推进区域肿瘤中心建设。

5.推进中医药智能区域云平台建设。

6.推进区域共享中药房项目建设。

(二)3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县域医疗PACS系统改造升级。

2.推进区域肿瘤中心建设。

3.推进5G+三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项目建设。

4.推进区域共享中药房项目建设。

5.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随访系统、医务管理系统、县域集中打印、融媒体项目方案。

6.继续做好数据运维服务、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