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局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4年度局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重大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单位)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实施 科室 | 法律政策 依据 | 履行程序 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加快推进象山县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产业发展科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4年6月 |
2 | 象山县休闲船艇管理暂行办法 | 体育管理科 | 《宁波市休闲渔业船舶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等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4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于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理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决定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对于未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也严格按照重大形成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局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