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处)、司法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现将2024年度局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县司法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 科室 | 决策依据 | 履行程序 要求 | 计划完成 时间 |
1 | 象山县村级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 政府法律事务科 | 《浙江省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5月 |
二、工作要求
对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象山县司法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