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现将2024年度丹东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丹东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本单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科室 | 决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象山县丹东街道赤坎-下余及下余-东塘路面预养工程 | 城乡建设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2月 |
2 | 象山县丹东街道下余村门前涂旱地改水田、垦造耕地项目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象山县丹东街道下余村门前涂旱地改水田、垦造耕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等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2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
(二)街道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