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性判定规范》(DB3302/T1150-2023)等有关规定,定塘镇将《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计将于年底完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8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152096922@qq.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象山县定塘镇兴定路87号,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三、联系人:林宣彤,联系电话:0574-65910091。

定塘镇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于2月27日至3月27日通过群众走访、网上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定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