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水利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王盛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县开展村庄河道清淤除污疏理工作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共有河道907条,总长1283.58公里,其中平原河道共计656条,总长946.31公里。河道清淤是一项重要民生项目,我局一直十分重视河道清淤工作,2014年以来,出台《象山县河道清淤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安排清淤项目结合河道整治,累计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采用吸泥船、挖泥船、泥浆泵等方式对河道进行大规模清淤,清淤量350万方,提高了河道蓄水调蓄排涝能力和水清流畅生态功能。

近几年来,因水利资金紧张、清淤物堆放处理等原因,我县以面上工程、河道整治以及美丽河湖片区项目实施清淤工作。

为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河道清淤力度,改善河道生态系统,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对重要河道,结合河道水系护岸整治,将河道清淤作为重要整治内容;对规模较小的田间河道,打捆安排清淤项目。二是加强与上级水利部门对接,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同时配合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支持,统筹用好各级资金,逐年安排清淤计划。三是指导乡镇落实清淤土方消纳场所,确保河道清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河道管护,落实专人管理,减少农业废弃物直接倾倒的现象。四是由县水务集团督促落实第三方运维单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大管网巡查、维护力度,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胡兴树;联系电话:1358681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