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师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4〕6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象山县职业技能竞赛人力资源管理师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象山县精信培训学校。
二、竞赛类别
县级赛
三、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4年 5月19日。
2.比赛地点:宁波开放大学象山学院(丹东街道塔山路688号)。
四、竞赛项目
人力资源管理师。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竞赛试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命题以《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师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增加部分二级(技师)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二)评分标准
竞赛设置理论知识(机考)、技能实操两项,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三)技术文件详见附件
六、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象山县户籍(或居住证)或在象山县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报名人数限为500人,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七、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发证。
(三)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参赛人数未满30人时,不予核发证书及奖励。
八、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搜“2024年象山县职业技能竞赛人力资源管理师比赛”,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4日。
咨询方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钱老师;联系电话:89387485。象山县精信培训学校 陈老师;联系电话:1360678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