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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钳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7 09: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推动工具钳工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24〕6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工具钳工项目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象山现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宁波市高技能人才象山县公共实训中心

二、竞赛类别

市级一类

三、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4年5月26日

2.比赛地点: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象山县教育园区丹南路889号)

四、竞赛项目

工具钳工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竞赛试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命题以《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工具钳工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增加部分二级(技师)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二)评分标准

竞赛设置理论知识(机考)、技能实操两项,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三)技术文件详见附件

六、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宁波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在宁波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报名人数限为500人,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七、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工具钳工”二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工具钳工”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发证。

(三)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参赛人数未满30人时,不予核发证书及奖励。

八、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搜“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工具钳工项目比赛”,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

咨询方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钱老师;联系电话:89387485。 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叶老师;联系电话:65767848

附件:2024年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钳工项目技术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