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 至 2024年4月22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7695

三、电子邮箱:29266398@q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泗洲头镇灵南海塘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泗洲头镇

3、建设单位: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宁波清泓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4月18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象山县泗洲头镇,项目起点为上洞塘K0+354,终点为大麦河断面K1+97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海塘工程。加固海塘总长5609 米。包括海塘塘顶加高、反压平台加高、内外坡整治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二)水闸工程。涉及海塘水闸共12 座,其中扩建塘闸2 座,拆建塘闸2 座,拆除老除塘闸4 座,并恢复海塘塘身结构,改造塘闸的启闭机房4 座,另外改造苏岙塘闸门配电房。(三)河道工程。整治大麦塘河道总长度2471 米,其中护岸整治长度1304 米(大麦塘河及南北支流),清淤段长度1167 米(大麦塘河K0+000~K1+167 段),扩建2 处节制闸、1 处箱涵及附属配套。项目占地面积20.1987hm2,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1月建设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挖填方总量16.26万m3,其中挖方5.23万m3,填方11.03万m3,借方5.8万m3,无余方。本项目总投资8251.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995.18万元。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