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641/2024-161881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4月1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牺牲阳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东溪村隔溪坑118号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9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电极材料、防腐蚀材料、涂料及中间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的制造等。企业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东溪村隔溪坑118号的已建自有厂房,进行牺牲阳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浇铸废气、喷砂粉尘、灌胶固化废气、填充粉尘、焊接烟尘、灌装粉尘等和油品挥发废气。

硅铁阳极车间熔化烟尘、浇铸废气收集后经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铝锌阳极车间熔化烟尘、浇铸废气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填充粉尘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外溢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灌胶固化废气、焊接烟尘、油品挥发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人员通过企业内部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故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及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主要为炉渣、含铝炉渣、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钢丸、集尘灰、废布袋、废砂轮片、含铝集尘灰、含铝废滤芯及布袋、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含油金属屑。废边角料分别回炉熔化;炉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钢丸、集尘灰、废布袋、废砂轮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铝炉渣、含铝集尘灰、含铝废滤芯及布袋、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65733520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