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经济开发区2024年4月份工作任务分解

一、综合管理部

1.继续做好县委巡察问题整改扫尾工作。

2.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相关工作。

3.继续做好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4.继续做好202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对接。

5.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

6.做好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工作。

二、财务科

1.做好下属公司汇算清缴工作。

2.做好下属公司第二季度资金使用申报表统计工作。

3.做好国资监管平台加挂银行账户工作。

4.做好往来款项清查工作,并联系相关科室做好清收工作。

5.做好经济开发区财务精细化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6.做好管委会内部控制资料收集工作。

7.做好差旅费在“浙里报”平台操作培训工作。

三、投融资部

1.做好贷款新增储备工作。

2.跟进2024年财政局隐债化解工作。

3.做好开发区国企市场化转型准备工作。

4.继续推进各银行海洋经济产业园项目贷款工作。

5.完成临港、城南2份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四、招商服务部

1.做好招商引资指标工作。

2.争取做好杭氧装备、太古新材料、环翔金属、伊阿索卵巢癌试剂等4个项目协议签订工作。

3.争取做好丹德瑞机械、领御模架、合晟电子、华宇电子、赛博宁减振器等5个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签订工作。

4.争取做好孚峰梅化学、钰烯新材料、敏达机械、德丰森电子、欣生新材料、孚润切消液体、博蓝特齿轮等7个项目开工动建工作。

5.争取做好荣宝雨半导体、金沐阳光伏边框、同家模具、天安输配电、博森特注塑机、吉泰迩注塑机等6个项目投产工作。

6.继续开展城东海创园专业园公共设施配套物资(办公和生活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前期工作。

7.继续配合建设科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海创园整个园区消防设施维修工作。

8.继续走访人才企业。

9.协助数字化无氧铸造生产线人才项目完成办公和研发楼装修工程施工工作。

10.完成城东海创园专业园1号、6号楼公共区域窗帘安装工作。

11.开展城东海创园专业园城展厅陈列布展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前期工作。

12.做好市、县重点项目、前期项目投资、形象进度上报工作。

13.做好重点项目日常工作。

五、经济发展部

1.跟踪落实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继续做好开发区(园区)综合考核相关工作。

3.走访2023年新投产及2024年计划投产的企业。

4.继续做好城南高新片区创建市级绿色园区相关工作。

六、应急管理所

1.开展第二季度的常普常新工作。

2.继续工业企业隐患日常排查、整治和验收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法。

3.配合城市运行专委会开展工业企业燃气专项检查。

4.开展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5.在滨海工业园试点建设高空瞭望火灾预警装置。

6.组织使用定型机的印染企业召开火灾隐患风险控制交流学习会。

7.推进园区企业开展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8.组织园区企业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七、企业服务中心

1.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审批跟踪、代办服务工作。

2.做好4月份待建、新建、扩建项目进度跟踪和走访工作,更新进度表。

3.做好4月份竣工验收项目服务工作。

4.做好4份新建和扩建项目周边企业环境影响证明办理和协调工作。

5.跟进3月走访项目时企业反馈的诉求及困难处置进度及结果,并及时反馈给企业。

6.继续走访未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即将竣工项目的企业。

7.做好智能制造中心地块出让的准备工作。

8.做好供地工作。

9.继续做好开发区闲置土地处置跟踪服务对接工作。

10.做好窗口服务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窗口受理、对接、服务工作。

八、规划管理部

1.继续做好日常审批及“一书两证”工作。

2.配合企业做好服务(涉及规划科内容)、配合其他科室及其他部门做好相关规划工作。

3.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2024年农转用上报项目。

4.加快推进象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完成评审初稿。

5.加快推进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图(城东工业园、临港装备工业园)控规修编工作,完成涉及拟纳入成片开发用地的规划局调。

6.按计划推进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园(东海湾产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涉及拟纳入成片开发用地的规划局调。

7.提出临港装备园产业母港的建设可行性概念方案。

九、建设前期部

1.推进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工程前期工作。

2.推进滨海工业园山海情公寓1-3号楼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3.推进临港装备工业园DG01-04地块规划支路道路工程前期工作。

4.推进滨海工业园海荣路与金港路提升工程前期工程。

5.推进城东工业园环港公路西侧辅道及五号路道路工程。

6.推进城东工业园沙湾山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7.推进城南高新创业园19-01-46、47、78、84、69地块平基工程前期工作。

8.推进城南高新创业园西洋支河河道工程前期工作。

9.推进城东工业园岩浦二路道路工程前期工作。

10.完成滨海工业园山海情公寓空调、家具、采购招标工作。

11.推进滨海工业园山海情公寓智能化电表、门锁采购招标工作。

十、建设管理部

1.做好象山城南高新创业园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环城西路及美德路)竣工验收工作。    2.做好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一期工程—旭日路道路工程路灯、交通信号电线电缆敷设及沥青路面浇筑。

3.做好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腾飞路等6条道路及河道工程。

4.做好城东工业园D-02-01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做好象山县金海湾(暂名)人才公寓建设工程。

6.做好象山经济开发区文创综合广场建设工程。

7.做好宁波市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西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河道工程。

8.做好城东工业园东浦路、东浦支路道路工程I标二阶段路基工程。

9.做好城东工业园珠海路(榆溪路至环港公路)路面改造及涂茨河箱涵工程。

10.做好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绿碳产业基地配套二期工程-仁义河建设工程开工。

十一、政策处理部

1.继续配合规划科办理农转用报批手续。

2.配合涂茨镇开展宁波市智能制造示范性区域中心(涂茨跃进塘)土地征收政策处理工作。

3.配合乡镇开展仁义涂26亩(涉及王家缆、旦门)、爵溪公屿20亩、城东工业园环港公路南侧未征部分约40亩土地征收政策处理工作(涉及大徐镇杉木洋等5村)。

4.配合涂茨镇开展城东工业园东浦支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地块农转用土地报批工作(涉及涂茨镇涂茨村)。

5.配合涂茨镇开展屿岙村里干门山征收政策处理工作。

6.配合贤庠镇开展大石门村(原中油西侧山体)毛草山、八棚头山征收政策处理工作。

十二、物业管理部

1.做好日常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2.做好日常维修、小型(微型)工程和“三防”管理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做好辖区道路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

十三、资产管理部

1.结清宁波优伲发公司欠付租金及利息,补充相关协议。

2.完成山海情公寓楼物业服务中心装饰工作。

3.完成滨海工业园山海情公寓楼的家具和空调采购工作,推进智慧公寓管理系统的采购工作。

4.继续研究滨海工业园、城东工业园公寓及商业配套的相关配套设施。

5.继续做好自有资产租赁相关工作(租赁、收费和安全检查)。

十四、内审室

1.继续做好园区内在建项目联系单的审核工作。

2.继续做好招投标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3.继续做好微型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

4.继续做好园区内各类微型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

5.继续做好项目的竣工结算价备案工作。

十五、环境保护部

1.迎接中央环保督促工作,推进园区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自查自改。

2.跟踪管控污水外渗河道,防止河道出现黑臭不良现象。

3.跟踪企业废水超标排放,加强企业环保日常监督性检查。

4.推进园区、企业水污染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

5.开展园区市政污水管网CCTV检测排查,开展荣泰河生态河道修复。

十六、园区管理中队

1.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及环境整治工作。

2.做好各类信访投诉案件处理、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窗口及“双联中心”工作。

3.继续做好违章建筑排查工作,对接“三改一拆”办的相关工作。

4.开展“一跨六乱”专项整治。

5.根据新的公交线路做好城东工业园部分公交站牌进行移除和重新安装工作,并对新公交站点进行改造。

6.协助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五水共治”等相关工作。

十七、滨海管理部

1.继续做好办事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两新党建科

1.与部分乡镇对两新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工作。

2.继续开展辖区流动党员、新生代企业家排摸工作。

3.拟建立象山经济开发区汽模配行业联合党支部。

4.完成联合支部及红色根脉相关工作。

十九、浙东表面处理公司

1.完成二期污水处理中心整改后的验收及剩余设备安装。

2.完成天然气的接通工程。

3.完成二期南门岗项目的概预算工作。

4.完成浙东一期地下水及土壤风险管控实施项目的定稿。

5.做好迎接环保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