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涉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审批公示

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海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涉及门前涂海塘、大目湾海塘4号堤管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 至 2024年4月9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67695

三、通讯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四、联 系 人:石磊

五、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大目湾新城

3、建设单位: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4月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终于象山县大目湾站。在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内建设内容为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南部新成站-大目湾站区间1号桥,桥长3003.8m,跨越门前涂海塘采用40米桥一跨跨越,在海堤背海侧和外海分别建设69号(DK60+606.874)和70号(DK60+646.874)桥墩。施工工艺为钻孔灌注桩。支护方式为拉森钢板桩+钢支撑形式,4-5m深基坑采用15mⅣ型拉森钢板桩支撑。其中69号桥墩基坑维护采用18m钢板桩,承台尺寸7.2m×7.2m×2.65m,承台顶标高1.327米,底标高为-1.323m。地面现状高程约2.22m,承台埋深0.893m,钢板桩距离堤线7.19m,69号墩承台与堤线距离9.53m。70号桥墩基坑维护采用15m钢板桩,承台尺寸7.2m×7.2m×2.65m,承台顶标高4.327米,底标高1.677m。地面现状高程约4.50m,承台深埋0.173m,钢板桩距离堤线5.29m,70号墩承台与堤线距离6.63m。门前涂塘堤顶高程距1号桥桥板底高程约8.31m。涉及大目湾海塘4号堤部分(DK60+871.874)建设75号桥墩,承台埋深6.3m,场坪现状高程4.3m。梁底与现状堤顶道路净空约7.2m。桥墩尺寸为长×宽×高=12.3m×8.8m×2.5m.基坑尺寸为14.3m×10.8m,基坑最大深度为7.60m,基坑边缘距离西大河岸线1.86m。基坑支护方式为拉森PC工法桩+钢支撑形式,具体采用15/17mPC工法桩+两道支撑,PC工法桩采用履带吊配合沉桩锤施打。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