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2588/2024-16324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曾伟标解读《象山县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政策原文 点击查看
文章正文

现就我局起草的《象山县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生产许可审查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面对千亿规模的益生菌市场,全球范围内益生菌强化功能的食品和饮料开始兴起,象山企业为了顺应市场发展,积极开发产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为满足市场需求和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研发了食品加工用乳酸菌。但食品加工用乳酸菌为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未明确且《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食品明细未包含的食品品种。鉴于乳酸菌产业的地方特色性,为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统一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生产许可审查标准,方便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生产加工和许可审查活动,具有较强的意义。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该方案适用于象山县内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生产许可审查,为企业申领食品加工用乳酸菌申证单元为1个,即其他食品(食品加工用乳酸菌),为企业申领该单元提供审查依据。

三、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等规定。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方案主体框架依据审查通则,章节主要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其中总则:规定了产品定义、生产工艺、原辅料要求、生产许可目录等。

五、起草情况

该文件2023年12月开始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2024年3月9日在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3月28日通过协同网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2024年4月19日由本单位法制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24年4月29日经过县市场监管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最终通过形成文件草案送审稿。

六、实施时间

《方案》自2024年5月13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曾伟标

联系人:食品生产流通科负责人冯丹红

联系电话:0574-657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