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81/2024-16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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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24-05-14
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司〔2024〕2号
各司法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均等普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根据省司法厅《浙江省“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市司法局《宁波市”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图”建设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363”拼经济专项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以数字赋能、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资源要素统筹调配,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我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新实践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为民,保障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专业法律服务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利益,把“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成人民群众普遍欢迎的“金名片”,成为建设法治象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助力器”。 (二)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山区和海岛倾斜,实现融合集成、统筹调配、集约利用,切实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三)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区位交通、经济基础、辐射范围等因素,合理选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地点,因地制宜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实现整体协同、资源共享。 三、建设目标 依托数字化技术对公共法律服务设施进行经纬度标注,通过设施集成、产品集成以及力量集成,推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15分钟范围内不断趋于均衡可及:一是城区以步行15分钟(1.2公里)的街道为均衡可及标准;二是乡村以骑行15分钟(2.0公里)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三是偏远山区或海岛以车行15分钟(3.0公里)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 到2024年底,60%的村(社区)建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打造3个以上公共法律服务特色站(点),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80%。推动村(社区)建成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逐年提升,到2026年底,村(社区)“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建设内容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1.推进分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实体平台建设 (1)优化实体服务平台标准。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三级实体平台划分为三个服务等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一级,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行业性工作站为二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应配齐配强值班服务团队,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服务需求,及时调整站(点)等级,并依托所在乡镇、村(居)工作人员的力量压实设施维护和服务指引的责任。 (2)落实县乡村一体化服务。结合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机制,完善律师、镇(村)法律顾问、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行政复议等各项服务供给。调整值班服务团队,一级站(点)要求律师(或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日全天入驻,其中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二级站(点)要求律师(或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两个工作日全天入驻,其中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半天;三级站(点)根据实际需求安排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按需到岗,其中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半天。 (3)打造特色品牌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在实现1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38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全覆盖的基础上,要结合象山海岛地域特征,立足“海上枫桥”经验,不断优化站(点)布局。重点依托石浦镇、鹤浦镇、高塘岛乡海岛集群,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与海岛“法律茶座”“法律集市”深度融合,并通过统筹全县的律师、公证、复议、仲裁、调解、政法干警等资源组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咨询、业务受理、文书代拟等法律服务,有效拓展法律服务资源向海岛地区的辐射,探索形成具有地方辨识度的公共法律服务特色成果。要注重推动多要素聚集的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阵地和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在公共设施中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元素,并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同时,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法律服务的阶段性需求,适时调整服务内容,保障群众和企业高频涉法需求就近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获得感和满意度。 2.推进线上平台一体服务。提升热线平台,建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双号并行的联动协作机制。优化网络平台,根据“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需求,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圈、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偏远山区和海岛按需配备“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的人工智能终端设备。 3.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辐射功能 (1)推进“三大平台”一体融合。实现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同频共振,为群众提供线下指引、线上申请融合的多领域法律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注入公共法律服务元素,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融入基层法治实践站和“15分钟公共服务圈”的建设内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公园、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资源设施同步配置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支付宝小程序码和微信小程序码、12348热线指引牌。 (2)实现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一体推进。将县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嵌入法治服务板块,整合“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板块”和“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线上线下资源,完成涉企法治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建成一批涉企法治服务“一类事”新场景,积极回应企业更高层次法律服务需求,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全链条”服务。 (二)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形式 4.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空间治理地图 (1)构建平台资源治理地图。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智能终端设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指引牌等3类平台设施资源标注经纬度、上传现场照片,形成可视化地图点位。 (2)构建业务资源治理地图。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等9类业务资源纳入一体化空间治理地图,不断完善“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3)融入“15分钟公共服务圈”治理地图。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15分钟公共服务圈”空间治理地图、人口、地域面积等数据模型的对接联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设施、资源更加均衡可及。 5.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1)拓展咨询类法律服务。在做好来访法律咨询接待解答基础上,普及12348热线、网上留言、在线即时、视频语音、智能情景等法律咨询服务。 (2)拓展查询类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查询、长三角法律服务查询、法律文书查询、赔偿计算、证照查询、法务地图等查询服务,做好服务指引工作。 (3)拓展办事类法律服务。优化公证、司法鉴定在线预约和申办机制,推广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监所远程会见等在线申请事项,提供立法意见征集、实习律师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申请行政裁决指引等服务。拓展公证服务联络点(代办点)。 (4)拓展普法类法律服务。丰富浙里普法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了、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案例库等普法类服务产品,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以及其他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5)拓展“一件事”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到企业法治体检、中小微企业合同款支付、涉外法律服务、产业合规辅导、立法、行政合法性审查、信访法治化服务等各领域各事项,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公民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增值化法律服务。 (三)提升跨层级“一体化”服务质效 6.发挥法律服务资源增值合力。指导当日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值班的法律服务人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到浙里办定位打卡签到,统筹调配各方面法律服务资源,夯实增值服务力量基础。要推进志愿者团队建设,按照志愿者职业类别、志愿方向、业务擅长等要素,分别建立不同专业领域的志愿者团队,并加强对志愿者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督,提高承接服务质量。 7.实行法律服务需求“一站式”流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实行县乡村“一体化”通转通办机制。对群众和企业通过实体、热线等平台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当场难以解决的,各地相关法律服务人员、志愿者应通过浙里办录入形成工单。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干部通过浙政钉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应用进行工单县乡村“一体化”流转,以法律咨询抢单、法律服务派单等形式落实法律服务人员或志愿者承接服务,真正实现跨层级、跨业务“一体化”办理。 8.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督评价。对咨询、预约、申办等服务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管,完善服务满意度“一事一评”、服务质量抽查监督、服务数据指标晾晒、服务异常预警督办等全流程闭环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办理质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提高站位、加强指导。要及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专班,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的工作原则,强化联动互促。要根据建设任务清单做好相关科室、司法所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依托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推进线上线下全链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深度整合,并全面融入各部门“15分钟公共服务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公共服务实现场景融合、综合集成和优质共享。要推动有条件的司法所与公共法律服务站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实现“站所合一”。要在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群众和企业更高层次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等提供“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增值化。 (三)加大工作宣传。要及时发掘、总结、推广“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经验做法,形成有象山辨识度、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样本。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媒介大力宣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在促进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附件:1.象山县“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专班名单 2.象山县“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任务清单 象山县司法局 202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