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出生率变化,进一步优化全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资源利用更为高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7号)精神和2024年全国两会关于“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做好集团化和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工作部署,结合县域发展规划、学校规模及变化趋势、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象山县教育局拟定了《象山县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04号,邮编315700),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何轼 ,联系电话:0574-65722036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象山县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出生率变化,进一步优化全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资源利用更为高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7号)精神和2024年全国两会关于“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做好集团化和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工作部署,结合县域发展规划、学校规模及变化趋势、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教兴国战略和共同富裕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整合和优化全县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持续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推动我县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关注,跟踪评估。对年度生均培养经费超过3万,且外地生源年流入量较少的乡镇学校加大关注力度,跟踪评估生源变化情况。对乡镇小规模学校(界定标准:每个年级1个班或总人数小于240人的乡镇小学,每个年级1个班或总人数小于135人的乡镇初中,以及每个年级1个班或总人数小于375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全方位调研,综合考虑学生上下学便利程度、通勤距离以及是否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等因素,研究存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适时开展优化提升工作。
表1:象山县小规模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汇总表
学校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学生数 | 生均教育经费(元) | 学生数 | 生均教育经费(元) | 学生数 | 生均教育经费(元) | |
黄避岙小学 | 160 | 43866.10 | 140 | 47131.23 | 121 | 53302.91 |
晓塘小学 | 116 | 59328.41 | 107 | 60825.19 | 97 | 71376.84 |
金星学校 | 467 | 25618.20 | 433 | 29478.40 | 392 | 31074.42 |
茅洋学校 | 360 | 36294.06 | 323 | 40420.64 | 289 | 45923.41 |
泗洲头小学 | 264 | 41308.05 | 243 | 43124.95 | 205 | 47257.48 |
泗洲头初中 | 198 | 35985.89 | 158 | 45003.36 | 133 | 59407.20 |
昌国小学 | 246 | 33133.57 | 201 | 39031.31 | 181 | 45366.50 |
(二)统筹规划,适度集中。按照“相对集中办学、适度超前规划”的原则,打破“以行政区划为界布局学校”的惯性思维,立足县域主城区、县域经济副中心、中心乡镇、特色乡镇等不同功能定位优化教育布局,统筹推进乡镇小规模学校与城郊、县域经济副中心、产业集聚乡镇学校合并。坚持“三整合一跟随”原则,“三整合”即纳入优化对象的乡镇小规模学校原则上与随迁子女持续流入乡镇(街道)学校进行整合、与具备一定办学规模学校整合、与教学质量相对较高的学校整合;“一跟随”即如果纳入优化对象学校学生不愿就读合并学校,可向教育部门申请,按照招生入学政策统筹安排至父母工作区域附近可接纳学校入读。
(三)有序推进,减量提质。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一镇一策、一校一策”,因地制宜推进优化提升工作,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不搞“一刀切”。坚持“提质量”与“保规模”并重,对规划长期保留的偏远乡镇小规模学校出台差异化扶持政策,从人、财、物各方面予以保障,让乡镇学生享受均衡、优质的教育;对合并学校加大师资、经费等支持力度,集中资源提升合并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让广大家长“撤”得安心、“并”得舒心。
三、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学生健康成长为根本要求,以“三整合一跟随”为主要途径,适度调整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乡镇义务段学校布局,不断提高乡镇教育质量。力争2026年年底前,县域内条件成熟的乡镇小规模学校基本整合调整到位。
四、整合对象
此次整合将三类共11所学校(校区)纳入本轮优化提升实施范畴,具体为:晓塘乡中心小学、黄避岙乡中心小学、林海学校梅溪校区、墙头学校亭溪校区、爵溪学校北塘校区、金星学校、茅洋学校、泗洲头初中、昌国小学、延昌小学和石浦小学。现状分析如下:
(一)乡镇小规模学校
按照小学在校生不足240人,初中在校生不足135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生不足375人的界定标准,排摸出我县乡镇小规模学校有小学6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综合考虑区域需求、交通情况等因素,泗洲头镇中心小学暂不纳入对象范围。
表2:2024年小学段乡镇小规模学校(含已停招)班级和在校学生数统计表
学校 | 班级数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在校人数统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备注 |
晓塘乡中心小学 | 6 | 1 | 1 | 1 | 1 | 1 | 1 | 93 | 14 | 16 | 10 | 10 | 21 | 22 | |
黄避岙乡中心小学 | 6 | 1 | 1 | 1 | 1 | 1 | 1 | 113 | 15 | 13 | 21 | 15 | 26 | 23 | |
林海学校梅溪校区 | 5 | 停招 | 1 | 1 | 1 | 1 | 1 | 129 | 0 | 27 | 14 | 15 | 33 | 40 | |
墙头学校亭溪校区 | 4 | 停招 | 停招 | 1 | 1 | 1 | 1 | 128 | 0 | 0 | 29 | 34 | 32 | 33 | |
石浦镇昌国小学 | 7 | 1 | 1 | 1 | 1 | 1 | 2 | 181 | 20 | 23 | 22 | 36 | 36 | 44 | |
泗洲头镇中心小学 | 7 | 1 | 1 | 1 | 1 | 1 | 2 | 205 | 31 | 28 | 24 | 40 | 40 | 42 | 保留 |
茅洋学校小学部 | 6 | 1 | 1 | 1 | 1 | 1 | 1 | 171 | 16 | 23 | 31 | 20 | 39 | 42 | |
金星学校小学部 | 8 | 1 | 1 | 1 | 1 | 2 | 2 | 224 | 27 | 24 | 34 | 41 | 47 | 51 |
表3:2024年初中段乡镇小规模学校班级和在校学生数统计表
学校 | 班级数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在校人数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备注 |
泗洲头初中 | 5 | 2 | 1 | 2 | 133 | 52 | 33 | 48 | |
茅洋学校初中部 | 4 | 1 | 2 | 1 | 118 | 35 | 55 | 28 | |
金星学校初中部 | 6 | 2 | 2 | 2 | 161 | 60 | 51 | 50 |
(二)已停招的非小规模学校
爵溪学校北塘校区校园用地、房屋及运动设施等均为租赁,难以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计划列入本轮优化提升范畴。
表4:已停招学校班级和在校学生数统计表
学校 | 班级数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在校人数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爵溪学校北塘校区 | 11 | 停招 | 停招 | 2 | 3 | 3 | 3 | 434 | 0 | 0 | 74 | 119 | 108 | 133 |
(三)乡镇教育布局调整需纳入的非小规模学校
根据《象山县中小学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石浦东部将改扩建一所36班小学,建成后教育资源重新整合,取消石浦小学、延昌小学。
表5:2024年石浦小学、延昌小学班级和在校学生数统计表
学校 | 班级数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在校人数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石浦小学 | 19 | 2 | 2 | 3 | 3 | 4 | 5 | 731 | 80 | 84 | 110 | 108 | 159 | 190 |
延昌小学 | 18 | 2 | 3 | 3 | 3 | 3 | 4 | 663 | 83 | 102 | 105 | 114 | 113 | 146 |
五、实施办法
(一)整合方案
乡镇小规模学校按照“车程就近”原则与城郊、县域经济副中心、产业集聚的乡镇学校进行优化整合。具体如下:
1.墙头学校亭溪校区:已停止招生2年,2024年取消墙头学校亭溪校区,现有学生安排至墙头学校就读。
2.晓塘小学:设置一年过渡期,2024年停止招收一年级新生,2025年取消晓塘乡中心小学。过渡期内原在校生仍在原址就读,过渡期后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家长工作生活需要等因素,原则上将学生安排至石浦镇番头小学或定塘镇中心小学就读。
3.黄避岙小学:设置一年过渡期,2024年停止招收一年级新生,2025年取消黄避岙乡中心小学。过渡期内原在校生仍在原址就读,过渡期后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家长工作生活需要等因素,原则上将学生安排至贤庠学校或大徐镇中心小学就读。
4.林海学校梅溪校区:已停止招生1年,2025年取消梅溪校区,现有学生安排至林海学校就读。
5.爵溪学校北塘校区:已停止招生2年,2025年取消北塘校区,现有学生安排至爵溪学校就读。
6.昌国小学、延昌小学:荔港学校小学部改扩建完成后,2026年取消石浦镇昌国小学、延昌小学,将昌国小学、延昌小学学生安排至荔港学校就读。
7.金星学校:设置两年过渡期,2024年起停止小学一年级招生,2025年起停止初中一年级招生,2026年取消金星学校,过渡期内原在校生仍在原址就读,过渡期后由石浦镇统筹安排。
8.石浦小学:合并石浦小学、番头小学,2026年取消石浦小学原校址,合并后的新学校更名为石浦镇中心小学。
9.茅洋学校: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家长意愿以及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等,计划2026年建成东陈中学学生宿舍楼后取消茅洋学校,原则上将小学部学生安排在东陈乡汉章小学就读,初中部学生安排至东陈乡初级中学就读。
10.泗洲头初中: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家长意愿以及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等,计划2026年建成东陈中学学生宿舍楼后,取消泗洲头镇初级中学,将学生安排至东陈乡初级中学就读。
说明:上述优化整合学校学生因故无法到安排学校就读,可在满足教育部门规定条件下,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跟随父母到务工就业所在乡镇学校就读。
(二)实施步骤
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1.摸底调查、制定方案(2024年1月—2024年4月)
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需优化提升学校的学位、学生、教师、学校基础建设、校舍建设情况、教学设施配备、学校布局及学区入学预计人数等进行全面摸底,切实掌握情况,把握师生及家长的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委托第三方做好此项工作的社会风险评估,并制定《象山县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2.征求意见、宣传发动(2024年5月—2024年6月)
县教育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强化与两代表一委员、有关村委会及其他各界人士的沟通与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家长及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广泛征求当地干部、代表、群众的看法和建议,宣传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的背景和优势,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优化提升工作稳步有序推动。
3.整体推进、分步实施(2024年6月—2026年10月)
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局各职能科室作用,指导学校落实好“一校一策”,做好师生安置工作,确保平稳有序。严格财经纪律,协同纪检、财政、国资管理中心、审计等部门认真做好校产的清理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表6:象山县乡镇学校整合工作计划表(2024—2026年)
优化提升学校 | 接纳学校 | 计划实现年限 | 具体安排 |
墙头学校亭溪校区 | 墙头学校 | 2024年 | 取消办学 |
晓塘乡中心小学 | 石浦番头小学、定塘镇中心小学 | 2024年 至 2025年 | 设置1年过渡期,2024年停招小学一年级,过渡期后取消办学。 |
黄避岙乡中心小学 | 贤庠学校、大徐镇中心小学 | ||
金星学校小学部 | 番头小学(待定) | 2024年 至 2026年 | 设置2年过渡期,2024年起停招小学一年级,2025年起停招初中一年级,2026年取消办学。 |
金星学校初中部 | 石浦中学、荔港学校 | ||
爵溪学校北塘校区 | 爵溪学校 | 2025年 | 取消办学 |
林海学校梅溪校区 | 林海学校 | ||
石浦镇延昌小学 | 完成小学部改扩建后的荔港学校 | 2026年 | 荔港学校改扩建完成后取消办学 |
石浦镇昌国小学 | |||
石浦小学 | 番头小学 | 2026年 | 石浦小学与番头小学合并,合并后的新学校更名为石浦镇中心小学 |
茅洋学校小学部 | 东陈汉章小学 | 2026年 | 完成东陈乡初级中学宿舍楼等建设后,取消办学。 |
茅洋学校初中部 | 东陈乡初级中学 | ||
泗洲头镇初级中学 |
关于《象山县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实施方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现就我局拟订的《象山县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决策的必要性
为积极应对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出生率变化,进一步优化全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资源利用更为高效,结合县域发展规划、学校规模及变化趋势、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决策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7号)精神和2024年全国两会关于“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做好集团化和小规模学校优化整合”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三、拟出台决策的基本原则
(一)重点关注,跟踪评估。对乡镇小规模学校开展全方位调研,综合考虑学生上下学便利程度、通勤距离以及是否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等因素,研究存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适时开展优化提升工作。
(二)统筹规划,适度集中。坚持“三整合一跟随”原则,“三整合”即纳入优化对象的乡镇小规模学校原则上与随迁子女持续流入乡镇(街道)学校进行整合、与具备一定办学规模学校整合、与教学质量相对较高的学校整合;“一跟随”即如果纳入优化对象学校学生不愿就读合并学校,可向教育部门申请,按照招生入学政策统筹安排至父母工作区域附近可接纳学校入读。
(三)有序推进,减量提质。严格遵循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一镇一策、一校一策”,因地制宜推进优化提升工作,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不搞“一刀切”。坚持“提质量”与“保规模”并重,对规划长期保留的偏远乡镇小规模学校出台差异化扶持政策,从人、财、物各方面予以保障,让乡镇学生享受均衡、优质的教育;对合并学校加大师资、经费等支持力度,集中资源提升合并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让广大家长“撤”得安心、“并”得舒心。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 5月15日
《象山县乡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 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