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4452/2024-166676
镇乡(街道)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其他
2024-05-22
晓塘乡
党建综合办公室
通知
主动公开
象晓政〔2024〕106号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要求,确保我乡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求,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现就我乡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和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以及实施制度的内容、方法、步骤,抓紧部署落实,履行好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 二、各科室在代拟或起草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政策措施过程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对照浙政发〔2016〕44号、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见附件2)。 三、各科室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遵循审查基本流程(见附件1),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可以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并在书面审查结论中说明征求意见情况。对出台前需要保密的政策措施,由各科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各科室将《公平竞争审查表》及发文材料报至党建综合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在文件核批时,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政策措施不予发文。政策措施出台后,各科室将《公平竞争审查表》及发文材料一并提交档案室进行归档。 附件:1、晓塘乡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 2、晓塘乡公平竞争审查表 象山县晓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