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象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机构负责人 | 张琼 |
机构地址 | 象山县丹东街道新华路191号C幢 |
联系方式 | 0574-65008931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1:30 13:30-17:00) |
机构职能 | 承担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工作,参与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拟订全县环境监测中长期规划,并协助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承担环境执法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环境污染纠纷仲裁中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管理,提供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状况,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