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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市“技能之星”模具工项目象山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2 09:5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部署要求,推动模具工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象山县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象人社〔2024〕26号)和《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市“技能之星”模具工项目象山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总工会、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市场监管局。

承办单位:象山华翔职工技能培训学校、西周镇总工会。

协办单位:象山县西周社区教育学院

二、竞赛类别

市“技能之星”选拔赛

三、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4年 7月7日。

2.比赛地点: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象山县丹南路889号)

四、竞赛项目

模具工。

五、竞赛内容

(一)比赛内容

依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模具工(高级技能)》结合当前社会对模具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命题以《模具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为基础并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二)评分标准

竞赛设置理论知识(机考)、技能实操两项,理论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70%,以综合成绩决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决定最终比赛名次。

(三)技术文件详见附件。

六、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象山县户籍(或居住证)或在象山县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报名人数限为500人,按报名顺序额满为止。

七、奖项设置

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奖项设置如下: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除一、二、三等奖外,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二)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模具工”技师(二级)技能等级证书;优胜奖获得者,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均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核发“模具工”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已有竞赛技术文件编制标准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发证。

(三)本次大赛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者每人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参赛人数未满30人时,不予核发证书及奖励。

八、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搜“2024年市“技能之星”模具工项目象山选拔赛”,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7日。

咨询方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钱老师;联系电话:89387485。象山华翔职工技能培训学校 王老师;联系电话:13957887708。

附件:2024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象山选拔赛模具工项目技术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