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06/2024-163920
水利领域
2024-06-18
县水利局
主动公开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将象山县中型水库管理中心大塘港灌区取水变更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取水单位:由“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变更为“象山县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取水法人:由“朱冬晔”变更为“史佩勇”
二、取水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定塘镇、晓塘乡等
三、取水量:1977万立方米/年
四、取水有效期:五年
五、联系人:应丹丹
联系电话:0574-65796522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