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6 09:30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次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甬财预〔2023〕126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三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73.45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见下表。
2024年度第三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科目 | 科目名称 | 备注 |
1 | 象山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1773.45 | 2082601 |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置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缺口 |
合计 |
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直达资金”,该标识需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象山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