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象山县城乡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现将《象山县城乡供水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3年11月7日

象山县城乡供水抗旱应急预案

为落实城乡供水抗旱应急措施,有效降低干旱风险影响,维护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秩序,切实保障全县供水安全,根据《象山县抗旱应急预案》(象政发〔2019〕123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县城乡供水现状,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饮用水资源情况

(一)饮用水源

1.中型水库:共5座,分别为上张水库、溪口水库、仓岙水库、隔溪张水库、平潭水库,为滨海水厂、靖南水厂、石浦水厂、西周水厂、墙头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合计5348万方,死库容合计395万方。其中上张水库正常库容1817万方,死库容182万方;溪口水库正常库容953万方,死库容25万方;仓岙水库正常库容925万方,死库容143万方;隔溪张水库正常库容913万方,死库容25万方;平潭水库正常库容740万方,死库容20万方。

2.小型水库:共9座,分别为岩头陈水库、樊岙水库、燕山水库、松岙水库、南盘水库、三家村水库、兴坑水库、塘岙水库、利民水库,正常库容合计2180万方,死库容合计85万方。其中岩头陈水库为新桥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519万方,死库容4.4万方;樊岙水库为鹤浦水厂、樊岙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512万方,死库容16万方;燕山水库为爵溪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363万方,死库容8万方;松岙水库为东陈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154万方,死库容22万方;南盘水库为东陈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157万方,死库容15万方;三家村水库为石浦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160万方,死库容11万方;兴坑水库为茅洋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157万方,死库容5万方;塘岙水库为贤庠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92万方,死库容2万方;利民水库为石浦水厂供水水源,正常库容76万方,死库容1万方。

3.泗洲头浅层地下水:为泗洲头水厂供水水源,年取水量约130万方。

(二)备用水源

1.中型水库:大塘港水库,为石浦水厂备用水源,正常库容3148万方,死库容485万方。

2.小型水库:共5座,分别为珠溪水库、方家岙水库、九顷水库、施娘岙水库、黄金坦水库,正常库容合计691万方,死库容合计37万方。其中珠溪水库为贤庠水厂备用水源,正常库容177万方,死库容6万方;方家岙水库为滨海水厂备用水源,正常库容152万方,死库容4万方;九顷水库为滨海水厂备用水源,正常库容161万方,死库容25万方;施娘岙水库为石浦水厂备用水源,正常库容51万方,死库容4万方;黄金坦水库为鹤浦水厂备用水源,正常库容150万方,死库容3万方。

3.大口井:共4座,分别为茅洋大口井、西周莲花大口井、西周新水厂大口井、西周老水厂大口井,日取水量因季节、降雨等因素变化,正常情况下日取水量合计能达1.2万方以上。

4.白溪水库引水:设计日引水能力10万方,日平均引水量5万方,年引水量1825万方。

二、制水和供水布局

(一)制水厂

全县现有制水厂12家,设计日制水能力46.6万方。水站12座。

(二)供水区域

1.联网供水区域:包括北部、南部两个区域,北部以主城区为中心,覆盖爵溪街道、贤庠镇、大徐镇、涂茨镇、黄避岙乡、东陈乡6个乡镇(街道);南部以石浦镇为中心,覆盖定塘镇、晓塘乡、高塘岛乡3个乡镇。

2.联网补供区域:包括石浦镇、鹤浦镇、新桥镇3个乡镇,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延伸至石浦镇、高塘岛乡、鹤浦镇,中间分岔至新桥镇。

3.独立供水区域:包括西周镇、墙头镇、泗洲头镇、茅洋乡4个乡镇,主要依托乡镇水厂进行供水。

4.单独水站。共12座,其中西周11座,石浦1座。

三、城乡供水抗旱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象山县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和白溪引水即将常态化,旱灾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其应急程度分别对应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不同等级边界指标:

1.轻度干旱(Ⅳ级):五大饮用水库蓄水率45%以下或预测可正常供水120日以下;

2.中度干旱(Ⅲ级):五大饮用水库蓄水率35%以下或预测可正常供水90日以下;

3.严重干旱(Ⅱ级):五大饮用水库蓄水率 30%以下或预测可正常供水60日以下;

4.特大干旱(Ⅰ级):五大饮用水库蓄水率25%以下或预测可正常供水30日以下。

四、抗旱供水应急响应措施

(一)轻度干旱(Ⅳ级响应)

县防指组织召开抗旱会商,研究抗旱供水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相关部门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县气象局加强气象预测预报;

2.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提出应急响应期间水资源调配方案,提出新增水源工程可行性方案,对接市水利局进一步增加白溪水库引水量;

3.县住建、经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和镇乡(街道)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控制饮用水源用于农业灌溉、生态补水和绿化保洁,并尽量改用河道或中水水源。直接取用水库原水的大工业用户减少水库取水量30%,不足部分取用大口井或其他方式解决;

4.县水务集团启用县内备用水源,实施抗旱供水相关应急工程,实行局部区域减压或限量供水,全县计划供水量同比削减10%,每周制定供用水计划报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审核。

(二)中度干旱(Ⅲ级响应)

县防指定期组织召开抗旱会商,研究抗旱供水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相关部门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县气象局加强气象预测预报;

2.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提出应急响应期间水资源调配方案,对城乡闲置(备用)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提出新增水源工程可行性方案,对接市水利局进一步增加白溪水库引水量;

3.县住建、经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和镇乡(街道)督促相关单位,停止饮用水源用于生态补水和绿化保洁,改用河道或中水水源,同时尽量减少用于农业灌溉。直接取用水库原水的大工业用户减少水库取水量50%,不足部分取用大口井或其他方式解决;

4.县水务集团启用县内备用水源,实施抗旱供水相关应急工程,配合县水利局对城乡闲置(备用)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和使用,加大区域减压或限量供水力度,高耗水企业、用水大户、特种行业实行计划定量供水,全县供水量计划同比削减20%。每周制定供用水计划报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审核。

(三)严重干旱(Ⅱ级响应)

县防指加大抗旱会商频率,研究抗旱供水具体措施并督促落实,相关部门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县气象局加强气象预测预报,适时开展人工降雨;

2.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提出应急响应期间水资源调配方案,对城乡闲置(备用)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提出新增水源工程可行性方案,对接市水利局争取白溪水库最大规模引水;

3.县住建、经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和镇乡(街道)督促相关单位,停止饮用水源用于农业灌溉、生态补水和绿化保洁,改用河道或中水水源。直接取用水库原水的大工业用户减少水库取水量70%,主要由大口井和其他方式解决;

4.县水务集团启用县内备用水源,实施抗旱供水相关应急工程,协助县水利局对城乡闲置(备用)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调度使用,加大区域减压或限量供水力度,进一步削减高耗水企业、用水大户供水量,特种行业计划定量供水。每周制定供用水计划报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审核;

(四)特大干旱(Ⅰ级响应)

县防指加大抗旱会商频率,县包片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入一线开展抗旱供水指导、督促工作,并采取以下措施:

1.县防指办统筹协调做好各区域的计划供水工作,统筹做好抗旱救灾人员、车辆、物资等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用水的应急配送工作;

2.县气象局加强气象预测预报,适时开展人工降雨。

3.县水利局深入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提出应急响应期间水资源调配方案,提出新增水源工程可行性方案,对接市水利局争取白溪水库最大规模引水;

4.县住建、经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和镇乡(街道)督促相关单位,停止饮用水源用于农业灌溉、生态补水和绿化保洁,改用河道或中水水源。直接取用水库原水的大工业用户取水减至最小量,主要由大口井和其他方式解决;

5.各镇乡(街道)挖掘一切水源,做好抗旱自救工作;

6.县水务集团每周制定供用水计划报县防指办、县水利局审核,每日向县防指办、县水利局报送全县取水量、制水量和供水量。实行局部区域限时供水,所有工商企业一律错峰用水,全力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五、其他

我县农村水站抗旱保供水工作行业主管部门为县水利局,日常管理责任主体为属地乡镇和受益村。抗旱保供水具体措施由县防指办牵头会商,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

本预案的启动、终止等事项由县防指会商研判作出决定。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