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县将于6至8月集中开展第23次“慈善一日捐”活动。日前,《今日象山》记者采访了县慈善总会会长吴安定,请他就今年“慈善一日捐”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吴会长您好,今年的“慈善一日捐”又要开始了,请您谈谈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背景和意义?
吴安定: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三次与团组代表委员共商国是,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引导支持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这成为全国慈善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今年,县委和县政府对慈善事业发展也提出明确目标,特别是强调通过“产业+就业+慈善”的综合帮扶推动低收入农户的可支配收入增长超过10%。在这种背景下,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显得尤为重要,它承载着汇聚社会力量扶贫助困、共赴共同富裕之路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县连续举办22次的“慈善一日捐”已成为慈善募捐的传统和主渠道,同时营造了崇德尚善的社会氛围,对塑造“善行象山”城市形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具有积极影响,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核心。
记者:吴会长,去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情况如何?
吴安定:去年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县政府专门发文,县领导亲自参与动员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捐款,全县各级各部门、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响应、自觉参与。去年共计募集到善款5976.5万元。其中有81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捐款共计323.96万元,有203家单位21577名干部职工捐款共计285.17万元;乡镇、街道分会和村社区工作站共计募集资金2650万元,企业捐赠资金共计2566万元,网络捐款共计151.5万元。尤其是公安局、大目湾建管中心、城投集团等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行善意识强,单位和个人捐款面广量大,成为去年最早且最好完成“慈善一日捐”任务的典范。还有很多离退休老干部年年捐,身退心不退,视行善为己任,助推慈善事业的发展。过去一年,我县慈善事业成绩斐然,善款募集扩面增量,这得益于党委、政府的支持,各部门的配合,社会各界的参与及慈善工作者的努力。我代表县总会和受助者,向所有为慈善出力的单位和个人致以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记者:吴会长,县慈善总会是如何有效利用“慈善一日捐”所募集的善款,确保这些资金能够切实惠及困难群体呢?
吴安定:去年,县慈善总会通过“慈善一日捐”等方式募得的善款,实施了包括“慈善救助重特大病患”“慈善关爱特困家庭”“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慈孝百岁高寿老人”等在内的十大救助项目,以及包括为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项目提供扶持性的无息贷款等内容的慈善赋能“我来帮助致富圆梦”工程,共计各项救助支出7023万元,受助45494人(项)次。这些项目覆盖了各类困难群体,为他们排忧解难,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同时也帮助低收入农户走上创业致富之路,实现了慈善对弱势群体最大程度的惠及。
记者: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安排和具体内容怎样?
吴安定: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慈善一日捐”活动将于6月至8月开展,在县、镇乡(街道)以及村(社区)三个层级上同步进行。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底至6月上旬)为宣传发动阶段,营造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慈善的社会氛围。第二阶段(6月至7月),是组织募捐的关键阶段,县级行政企事业单位、镇乡(街道)将负责各自单位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组织工作;村和社区的慈善工作站也将同步开展“村村邻里慈善帮扶基金”的募捐活动;向企业征集“冠名慈善基金”,并动员企业组织“企业职工互助慈善一日捐”活动。第三阶段(8月),即活动的总结与公示阶段。县慈善总会将所有捐款的明细情况公示于众,接受捐赠者及社会的监督。
记者: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对象范围和形式有哪些?
吴安定:募捐范围为县级机关、镇乡(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市直驻象各单位等集体和个人,倡导和鼓励退休干部自愿参与“慈善一日捐”;鼓励和发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捐款活动。今年将继续在全县推行“企业职工互助慈善一日捐”活动,设立更多“企业职工互助爱心基金”;倡议“两代表一委员”、县慈善总会理事企业带头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希望人人奉献一份爱心,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记者:吴会长,请您具体介绍一下,今年涉及“慈善一日捐”募捐公示方式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吴安定:象山县慈善总会郑重承诺: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收到的每一笔捐款都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在《今日象山》、《象山慈善》杂志和象山慈善网、象山慈善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今年9月5日实施,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各捐款单位和个人可凭县慈善总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办理企业、个人所得税抵税手续,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象山慈善”微信公众号,回复“抵扣”查看操作指南。
捐赠方式:现场捐款,邮政汇款,银行转账,互联网捐赠(微信、支付宝),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时,请务必留下单位全称。
账户名:象山县慈善总会
开户行: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0420101302044843
开户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1000059668025
象山县慈善总会地址:丹西街道茂林路19号
联系电话:0574-65731811,0574-6573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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