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53/2024-164053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级政策
政务公开,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2024-07-15
县政府办公室
县府办
通知
主动公开
象政办发〔2024〕27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海经区有关单位(职能部门)、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象山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象山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是象山加快融入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攻坚期。高质量编制好“十五五”规划,对象山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新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使命要求,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总目标,突出全局思维、系统理念、战略引领、多方协同,努力编制一个切合象山实际、顺应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的高质量发展规划。 主要目标是:形成三项工作成果,即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系列研究报告、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以此为基础,同步深化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强化扬长补短。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找准象山方位、谋定突破方向、增强战略位势;也要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研究一批扬优势、补短板、固根基、提能级的重大举措。 坚持一体谋划,强化关键牵引。要同步谋划发展的战略与战术、目标与路径、功能与空间、机制与保障,同步推进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形成规划合力;更要系统谋划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关键抓手,增强规划牵引性和传导力。 坚持与时俱进,强化锐意创新。要把尊重科学、尊重规律贯穿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继承发扬历次五年规划好做法;更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在研究重点、编制方法、工作形式、保障机制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拓展新领域、谋划新赛道,突显规划时代性和生命力。 坚持党委抓总,强化多方协同。要坚持党委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强化县级发展规划对各类规划的统领地位,确保重大战略部署协调一致、目标任务有效传导;也要注重“开门搞规划”,全面听取全社会各方面意见,以规划编制汇聚民智、凝聚民心、激发民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十五五”时期内外环境形势变化,深入研究事关象山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我县在新发展阶段的功能定位、目标路径和战略重点,在此基础上起草我县“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为县委起草“十五五”规划建议提供参考。 (二)全面推进三类规划编制。根据县委“十五五”规划建议,高质量编制我县“十五五”规划《纲要》,同步开展县级有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健全规划编制立项、衔接、审核、发布等管理制度,确保全县发展“一盘棋”。 (三)前瞻谋划“四个重大”。围绕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营商环境、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生态环境保护等新阶段战略重点和目标任务,突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关键性抓手载体,增强规划支撑力和落地性。 (四)引导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规划定方向、空间为支撑、财政作保障、其他政策相协调,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开展重大平台项目等纳规标准研究,统筹做好“十五五”资源要素平衡测算,建立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空间保障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4年4月—7月) 印发象山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详见附件),6月中旬前初步梳理提出希望纳入上级规划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四个重大”)清单;7月中旬前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4年8月—12月) 8月,启动“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工作;9月,提交重点前期研究成果最终报告,形成争取纳入上级规划的“四个重大”清单;10月,起草形成《基本思路》初稿,召开专家学者、企业家、老同志和县级部门座谈会;11月,县领导带队分片召开座谈会,听取镇乡(街道)、园区意见建议;12月,形成《基本思路》(送审稿),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5年1月—县委《建议》出台前) 1月,组织申报并形成全县“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建议;3月,深化开展主要目标指标及重大战略任务、改革举措、工程项目等专题研究;5月,成立县“十五五”规划《纲要》起草组,开展《纲要框架》起草工作。6月-7月,组织开展公众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建言献策活动,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纲要框架》。同步按照县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建议》起草工作。 (四)《纲要草案》编制和审议阶段(县委《建议》出台后—2026年初) 根据县委《建议》精神,组织开展《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形成《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步完成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10月,召开县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意见,同步做好国家和省市层面对接;12月,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汇报县“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形成《纲要草案》人代会审议稿。2026年初,《纲要草案》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县“十五五”规划《纲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阶段特殊、意义重大,要坚持党委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强化编制工作组织推进。建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级部门、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县规划编制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基本思路》起草、《纲要》编制工作,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县发改局要加强对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的协调指导,视情组织召开规划编制交流会、推进会等,强化工作督促推进。县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前期课题研究、“四个重大”谋划、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 (三)深化研究论证。要坚持“开门搞规划”,通过一线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群众、专家智库等意见建议。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十四五”规划实施有效经验和存在问题,科学研判“十五五”发展形势,确保提出的目标指标科学合理、对策举措切实可行、项目工程支撑有力,以高质量专题研究支撑规划高水平编制。 (四)注重衔接协调。要按照统一规划体系要求,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原则,加强规划衔接,确保功能定位、目标指标、空间布局、政策举措、平台项目等重点内容有效传导。要持续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工作,积极争取象山重大诉求纳入上位规划,为后续项目审批、资金支持、要素保障提供支撑。 (五)规范编制程序。严格落实规划立项、编制起草、衔接审查、专家评审、审批备案、发布实施等环节机制。《纲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县委常委会同意后提交县人大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发布。重点专项和区域规划原则上由规划编制单位组织论证,经县发改局衔接审核后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发布。一般专项规划原则上经县发改局衔接审核后,由规划编制单位发布。未按要求进行衔接审核的规划,原则上不得发布实施。 (六)落实工作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大,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充分保障。县财政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各部门要选配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骨干力量组建编制团队,确保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