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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姚琦、姚丽)
发布日期: 2024-09-12 15: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浙0291执110号之三与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0291执110号之三,现将姚琦、姚丽坐落于爵溪街道海上华府15幢3单元1704室的不动产权利(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权第0023648号、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权第0023647号\浙(2020)象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13686号)予以注销,其证书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