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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502796/2024-16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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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来 源

办公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象应急〔2024〕22号

关于印发象山县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现将《象山县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象山县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137号)、《浙江省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2024〕102号)、《宁波市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应急〔2024〕83号)和7月19日全省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机制,显著提升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省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统一部署,聚焦“制度+技术”,2025年底前,建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机制健全的应急指挥部体系,并与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深度衔接;实现“硬件+软件”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平时+战时”“指挥+救援”“前方+后方”等工作机制高效运行,专家决策辅助作用有效发挥,值班值守、信息报告、预警叫应、综合研判、指挥调度、决策支持等应急指挥核心能力显著提高,各级应急指挥部成为应急管理部门服务保障党委和政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的主平台,同时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指挥部的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指挥部场所建设。在前期完成应急指挥部规范化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应急指挥场所设置,完善通信网络、大屏展示、视频会商、音视频保障、可视化指挥等各类设备设施,做到布局合理、要素齐全、功能完备,指挥大厅背景板标注“象山县应急指挥部”,建设备份视频指挥终端,2024年10月底前实现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双备份率达到100%,支撑应急指挥调度、值班点名、视频会商、业务培训等平战结合应用,保障各级指挥部开展多部门联合值守和应急响应联合指挥处置工作需要。各地值班室要具备24小时实时视频通信功能,确保能通过视联网保持与市级指挥部联系。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指挥部。

(二)建立一体化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坚持实战牵引、科技赋能,围绕应急指挥部核心功能,2025年6月底前,全面应用省统建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整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向上对接省应急指挥系统,横向实现与公安、资规、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旅、消防、气象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纵向贯通市县两级应急指挥部。将深化大数据应用作为下阶段应急指挥信息平台迭代升级的关键内容,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各领域数据归集共享,完善应急管理数据治理体系,拓展视频监控、物联感知、遥感遥测等监测手段,持续接入全县包括林火、防汛、台风、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监控视频和避难场所等其他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资源,同时接入电力、通信等企业数据资源,利用现有铁塔、电力等公共设施资源,2024年10月底前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和综合灾害风险区补充部署高空(高位)视频监控设施,解决当前视频资源分散紧缺、多灾易灾地区存在监控盲区的问题,增强灾害事故风险大数据分析能力,有效提升应急指挥部运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完善联合值班值守机制。2024年底前,推动和消防救援队伍共建共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共享灾害事故信息,互通信息化系统,平时通过视频联接、一键响应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联合值守、联调联战,协同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在自然灾害高风险时段、灾害事故响应期等重要时段,根据有关应急预案和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多部门集中联合值守。

(四)完善紧急信息报送机制。聚焦刚性落实“重特大灾害事故紧急信息1小时内报告”目标,推动各地健全紧急信息报送规范,2024年10月底前,制定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办法,进一步明晰紧急信息报告范围、时限、方式,建立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扁平化快速报告机制,鼓励各地通过电话方式即知即报,提高信息报告时效。进一步拓宽灾害事故信息渠道,推进“110”“119”警情信息、“120”急救信息、基层“141”平台信息等实时共享,强化网络舆情监测监控,形成横向部门协同共享、上下联动贯通的事故灾害监测感知矩阵。优化完善紧急信息报送情况复盘评估、定期通报、考核考评等制度,将事故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细化考核扣分细则,严肃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及瞒报问题,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紧急信息报送职责。

(五)完善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机制。加强气象、资规、水利等部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获取和发布的时效性。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贯通的临灾预警叫应工作体系和数字化应用,以预报预警为令,通过一条短消息、一个电话、一次视频“3个一”手段,严格落实“135”预警叫应机制,第一时间叫应叫醒关键人、激活全系。推动各地综合运用应急短信、农村应急广播、即时通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提高针对重点区域、特定人员的精准、靶向预警发布能力。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预警响应联动闭环反馈机制,提高临灾预警叫应的执行力。

(六)完善综合会商研判机制。优化完善月度、季度和重要敏感时段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灾害事故信息进行“标签式”分类统计,更好地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发展规律,多维度剖析内在原因,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会商研判,进一步提升综合风险研判成果的专业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为指导各地各部门有效防范重大风险提供高质量的辅助参考。加强对事故灾害处置过程的跟踪,滚动研判事态发展,及时为指挥决策提供情报支撑。              

(七)完善应急指挥和救援协同机制。根据应急预案,依托“1833”联合指挥体系,研究制定灾害事故分级分类应急响应手册和指令清单,细化优化信息接报、研判分析、指令下达、资源调度、力量投送等业务流程,推动指挥调度规范化、程序化。完善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机制,规范不同等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编组和运行,提升灾害事故现场指挥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现场协调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处置和救援行动。迭代升级联合救援数字化应用,全面汇聚全县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央企救援队伍、基层救援队伍以及重要装备信息,快速开展救援力量指挥调度,动态跟踪力量投送情况,完善救援现场可视化功能,支撑应急救援高效有序开展。加快融合通讯指挥平台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全县要全面完成融合通讯指挥平台的建设。

(八)完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结合国债资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2024年10月底前拓展完成全县应急指挥370M窄带无线通信网覆盖范围,重点针对人口密集城镇和多灾易灾偏远地区,按照“固移结合、公专融合、天地互补”原则,补充建设固定基站,配备手持终端,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建立无人机空中通信保障平台,应用市级购置中型无人机平台1套,依托无人机搭载光电吊舱、快速三维建模载荷、机载卫星通讯等设备,拓展无人机在灾害事故应急指挥和救援领域应用场景;重点乡镇要在配备至少1架无人机的基础上,至少配备2人以上的操作人员;广泛为基层配置卫星电话、北斗终端等通信设备,着力提升“三断”(断网、断电、断路)极端情况下的灾情侦察和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024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三断”情况下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方案,全面梳理全县容易出现“三断”情形的高风险地区,全县各级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配置情况,建立与消防救援、通信管理、空域管理等部门以及通信运营商的协同联动机制,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向高风险区域调度预置通信保障人员和装备,公网通信中断时及时组织通信保障力量前突至失联区域,打通应急救援“生命线”。

(九)完善应急专家保障机制。以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实战需求为导向,分类分专业建立并动态完善应急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和使用工作机制,平时组织专家参与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复盘、指挥推演、案例研讨等,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第一时间获取专家专业技术支撑有效指导灾害事故现场科学处置,切实发挥专家在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风险趋势研判、技术指导、决策咨询、专业解读、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十)夯实应急指挥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全覆盖和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应急指挥体系上下贯通,深度融入基层“141”治理体系。组织开展镇乡(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应急能力培训,建强基层风险隐患巡查检查和信息报送队伍,强化风险源头治理和先期处置。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整合,推动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在基层智治平台上全量贯通,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应急指挥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强应急指挥部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应急管理固本强基、提升应急管理新质战斗力的重要内容。已组建指挥部建设工作专班(附件1),统筹推进全县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各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指导清单》要求,参照《宁波市应急指挥部建设任务推进表》(附件2)条目式列出清单,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地要加强与本级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指挥部现有工作机制的衔接,常态应急下,应急指挥部实行内部联合值守模式,做好一般性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非常态应急下,支撑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发挥统筹作用,及时启动相关应急响应或专项协调机制,保障各单位进驻应急指挥部按照席位制开展联合办公,集中资源力量保障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指挥。应急指挥部日常运行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或相应内设机构)牵头承担,其他内设业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工作。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合作,依靠科技创新,推进新理念、新技术、新装备在应急指挥领域的应用。依托部、省厅资源,制定应急指挥队伍建设与培养计划,分期分批次组织或参加指挥人员轮训,加快培养一批“一专多能”型指挥人才。建强应急指挥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队伍,为各级应急指挥部的高效安全可靠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示范引领。鼓励支持各地在完成要求的规定动技术动作外,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应急指挥部建设和运行模式,总结提炼可复制可借鉴的建设成果,争取在全市、全省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形成具有鲜明宁波特色的应急指挥部体系。

附件:1.县应急指挥部建设工作专班组建方案.doc

          2.象山县应急指挥部建设任务推进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