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我镇现将石浦镇再生资源产业园工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2日至10月3日
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078709302@qq.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石浦镇人民政府1号楼304室,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胡英钊;联系电话:0574-65961004。
附件:关于石浦镇再生资源产业园工程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表.docx
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位于石浦镇科技园区,北至科技路,西至海清路,东至海明路,南至地块界限,占地约100亩,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占地49亩,计划总投资2.7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4座、装卸场地和配套设施等,计划工期24个月。
二、建设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6年底前完工。
三、工程招标
根据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现就石浦镇拟实施石浦镇再生资源产业园工程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该项目主要是统筹散乱的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集中入园,统一谋划,系统治理,最大限度突出集约管理的环保优势和经济作用。
石浦镇再生资源产业园工程于2024年9月2日至10月3日在网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