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430/2024-16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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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2024-05-30
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卫发〔2024〕59号
局机关各科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有效推动我局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和信用修复机制,现将《象山县卫生健康局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0日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信用修复告知制度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信用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主动引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决定在我局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告知处罚对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处罚对象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健全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信用,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三书同达”告知制度 “三书同达”是指行政执法中以普通程序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向市场主体送达《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合规建议书(见附件1)、《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见附件2)。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现对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合规建议-帮扶整改”的“全链条”监管闭环。 行政合规建议是针对具体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服务市场主体合规经营,预防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信用修复告知是指主动告知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公示网站、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主动提醒市场主体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避免因未能及时信用修复导致失信行为在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选评优、资格资质认定、备案及金融信贷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二)开展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宣传 做好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的推广落实,在局官方网站公示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减少违法行为,及时修复失信信息。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提出修复申请的市场主体,实现“应修尽修”“政策应宣尽宣”,新增市场主体实现“处罚即告知”,确保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告知率、有修复意愿且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率达到100%。 (三)提高信用修复审核效率 法制科负责信用修复工作,收到市场主体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后,应当天予以回复,引导市场主体完成线上申请,并做好档案登记。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依规确定行政处罚严重程度,为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创造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信用修复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要贯彻落实好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培育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工作责任。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衔接,灵活采取短信、电话、信函、集中培训等方式,做好新增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信用修复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在信用修复过程中要随机对信用修复告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全面落实信用修复告知制度。 附件1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合规建议书 文号: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 的违法行为作出案号为 的行政处罚决定,为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特向你(单位)提出如下行政合规建议: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附件2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为了促进失信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发挥信用管理对改过自新主体的正面激励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现将有关信用修复事项告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工作要求,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将有关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公示。目前,对你(单位)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作出的)已纳入信用管理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已广泛应用于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选评优资格资质认定、备案及金融信贷等领域,可能对你(单位)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6次委务会公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最短公示期满并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后,你(单位)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线上申请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按照修复流程指引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1.《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在“信用中国(浙江)”网站上按照修复流程指引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1.《信用修复申请表》;2.《信用修复确认通知书》;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或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完成信用修复申请。 三、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社会相关中介机构、个人或政府工作人员等,以提出可以帮助加快修复时间、可以帮助填写提交修复材料等任何借口或理由收取费用或索要钱物,均是行骗和违法违纪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留言等任何方式向相关部门举报。 当事人签收: 象山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执法案卷,一份交当事人。咨询: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电话:65733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