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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象山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申请对象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05 09: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县将2024年第三季度2369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现予以公示。如对申请家庭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保障部门反映。公示期为五天(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联系电话:65739801,地址:丹东街道宾阳路33号象山县房管中心205办公室。

  2024年第三季度公示名单.xlsx


象山县房管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