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53/2024-16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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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县政府办公室
县府办
通知
主动公开
象政办发〔2024〕36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海经区有关单位(职能部门)、驻象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参与度,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心工程”,根据县委《关于全面推进县乡两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公开征集2025年度象山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8日止。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 以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安居乐业”为重点,按照“便民、惠民、利民”原则,力求安排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主要包括:老有康养、病有良医、住有宜居、学有优教、弱有众扶、幼有善育、劳有所得、社会治理、环境治理、交通出行、文化建设及其他类型的民生实事项目。 (二)征集原则 1.在项目布局上,应具备代表性、全局性,以及覆盖面和受益面广的特点。优先考虑普惠共享性质突出的项目,尽量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惠面广的项目,选取需统筹推进的民生项目,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不考虑单点位、个性化项目。 2.在项目安排上,应具备紧迫性,优先考虑补短板项目。紧贴群众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征集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短板问题,加强上下对接,统筹共性需求项目,确保实事办好、办实、办出实效。 3.在资金安排上,应具备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我县实际,量力而行,凡资金无法落实的项目不予纳入。除项目有上级资金配套要求外,部门要统筹资源办实事,切忌求大求全,原则上优先安排规模小、成效快的民生实事项目。 4.在建设周期上,应具备可管理性,能够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征集流程 1.各镇乡(街道)要多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两代表一委员”建议(附件3),立足本地实际,层层筛选,加强镇乡(街道)横向联系,统筹打包同类项目,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确认后,填写《2025年象山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表》(附件1)和《2025年象山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20日前报至县发改局和县级有关部门。 2.县级各部门要根据省市对口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统筹镇乡(街道)项目需求,提出2025年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并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资金安排,填写《2025年象山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表》(附件1)和《2025年象山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实施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2024年9月28日前报至县发改局。 联系人:卜守业,联系电话:18879811305。 三、汇总和采纳 (一)汇总初选 公开征集活动结束后,县发改局将对征集到的实事项目及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筛选和论证,初步拟定候选的2025年象山县民生实事项目,报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投票评选 初步拟定候选的2025年象山县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中国象山港网站、象山发布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并进行投票评选。 (三)研究确定 根据投票结果,县发改局对候选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再次筛选,并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确定初步候选项目,最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四)项目票决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县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县人代会全体会议进行票决,正式确定2025年象山县民生实事项目,并向社会公示。 3.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