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177X/2025-1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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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25-01-14
县科技局
县科技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科笺〔2025〕1号
各镇乡(街道)、县直及海经区有关单位(职能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根据《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科〔2021〕1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联合评审、入库公示,同意宁波吉烨方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入2024年度象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见附件)。 希望各入库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切实加强技术创新,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强化高新技术产品导向,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各镇乡(街道)要加强监管,确保各入库企业在培育期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