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9—11月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通知

象山南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经统计审核,你单位2024年9—11月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797头,根据《宁波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农发〔2019〕69号)、《象山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办法》(象农发〔2019〕39号)文件要求,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每头80元,合计补助70.376万元,现将2024年9—11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70.376万元下达给你单位。

此项资金由县畜牧兽医总站拨付,甬财农〔2024〕1063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列支70.376万元,资金列报“2130119防灾救灾—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

望你单位按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象山县农业农村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