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建立“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做好人才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3〕158号)和《象山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2024年度象山县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申领过绿卡人才房租补贴但未领满三年,且符合条件继续申领的绿卡人才。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房租补贴:
(一)曾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人才;
(二)已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
(三)单位已帮助解决住房的人才;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标准
A卡人才每户每月发放2000元,B卡人才每户每月发放1000元;如果是单身的,补贴标准减半。
四、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象山县绿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承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房租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记录<收付双方须真实完整姓名>等原件或复印件);
(五)工商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六)人才(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原件(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下载并打印)。
五、相关说明
(一)申报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二)已申请入住人才租赁房的绿卡人才,根据实际支付的房租发放相应的补贴,若房租大于申报标准中的金额,则根据申报标准金额进行发放。
(三)绿卡人才房租补贴与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人才申报补贴时须仍在象山单位就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请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和标准填写《象山县绿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同时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12室)。
(五)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03月20日。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5761802
邮箱:ywenqiao@163.com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