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下月重点工作计划 |
十月 | 1.做好9月份各专业报表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做好前三季度GDP增速预测。 2.做好投资项目名录入库和工业企业月度入库工作。 3.做好人口变动调查资料印刷、调查证制作等前期准备工作,并组织好两员业务培训,开展住房单元核实及调查指导工作。 4.开展粮食产量监测、畜牧业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数据、台账自查,并做好粮食产量监测实割实测工作。 5.做好五经普数据质量审核、各专业报告上报、数据汇总、数据验收等一系列工作。 6.迎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杭州调查队、宁波调查队来象调研统计调查工作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7.各专业开展入企访户工作,并做好数据质量检查、自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8.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并做好统计数据质量监督。 9.编印发放《统计月报》《美丽经济》等数据资料册。
| 1.做好10月份各专业报表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 2.开展重点企业以及部分抽样企业走访工作,并核实数据质量,完善企业台账。 3.继续做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同步做好普法宣传。 4.做好2024年度人口变动调查的入户调查阶段工作,同步开展业务指导。 5.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准备,制定前期方案,汇总完善统计工作台账等。 6.继续开展月度劳动力、住户、低收入等调查访户指导工作,并做好数据质量检查。 7.继续做好五经普相关专业业务指导、数据审核、分析比对、质量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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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 1.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检工作,完成督察台账资料整理、报告撰写等,配合完成国家统计督察渔业专项检查。 2.完成10月份各专业报表数据审核、查询和上报工作,并做好GDP增速相关支撑指标的监测评估工作。 3.做好投资项目名录入库和工业企业月度入库工作。 4.做好人口变动调查现场登记指导、陪访、审核,并开展固定样本跟访调查工作。 5.开展粮食产量监测、畜牧业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数据、台账自查,并完成粮食产量监测实割实测工作,做好经济作物全年产量预计。 6.做好五经普数据质量审核、各专业报告上报、数据汇总、数据验收等一系列工作。 7.完成市级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检查迎检工作,并做好纸质账本审核、录入和调查数据评估、分析工作。 8.各专业开展入企访户工作,并做好数据质量检查、自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9.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工作,并做好统计数据质量监督。 10.编印发放《统计月报》《象山经济运行监测》《海洋经济》等数据资料册。
| 1.完成11月份各专业月度、季度报表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并做好年度GDP增速分析监测。 2.开展重点企业、项目以及部分抽样企业走访工作,并核实数据质量,完善企业台账资料。 3.继续做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完成执法既定任务,并同步做好普法宣传。 4.做好2024年度人口变动调查的固定样本跟访和村(社区)表审核、录入、验收等工作。 5.各专业开展好年报业务培训以及各乡镇人员的跟班培训,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入库、核查、调研等工作。 6.继续开展月度劳动力、住户、低收入等调查访户指导工作,并做好数据质量检查、自查,完善调查对象台账。 7.继续做好五经普相关专业业务指导、分析比对、质量验收、超规模企业排摸反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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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 1.完成11月份各专业报表数据审核、查询和上报工作,并做好GDP增速相关支撑指标的监测评估工作。 2.做好投资项目名录入库和工业企业月度入库工作。 3.开展人口固定样本跟访调查,做好数据审核和业务指导。 4.做好劳动工资规下企业样本核实工作,并召开镇乡(街道)年报会议。 5.做好各专业年报资料整理、企业样本核实及资料审核工作。 6.召开住户及低收入农户县级年报会议,并做好业务指导。 7.各专业开展入企访户工作,并做好数据质量检查、自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8.做好四季度蔬菜瓜果、特色农产品及冬油菜籽面积预计。 9.完成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状况调查。
| 1.做好2024年度GDP核算,完成全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撰写2024年象山县统计公报,完成2025年统计概览资料整理。 2.做好单位纳新入库工作,完成年报入库单位审核。 3.做好各专业统计年报工作,完成业务培训。 4.做好各专业数据审核,配合国家、省、市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做好重点企业、头部企业基础资料审核比对。 5.做好住户调查居民收支年度数据评估、测算、核定。 6.继续开展月度劳动力、住户、低收入等调查访户指导工作,并做好数据质量检查、自查,完善调查对象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