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史爱莲涉嫌其它违法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2025年2月19日本局对史爱莲作出象市监罚催〔2025〕6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在本局网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林森栋 戴挺辉 联系电话:0574-65721819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28号

附件:象市监罚催〔2025〕6号.pdf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